来源:赣州市政府网 作者:市民营企业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2日
近日,在全国农村能源工作会议暨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授牌仪式上,我市定南、上犹两县被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农业部授予首批“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占江西省4个获此殊荣的县(市)的一半。
据了解,首批“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共有108个,我省的定南县、鄱阳县、上高县和上犹县获此殊荣。同时,为了鼓励发展和创新,国家将向每个示范县新能源建设每年提供约2500万元的资金补助。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