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金融报 作者:姜瑜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1日
近年来,煤炭等高危行业事故频发,如山西屯兰矿难、重庆同华矿难、河南新华矿难、黑龙江新兴矿难等,均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可见,增强安全和风险意识,为矿工提供充足的保险保障至关重要。然而,由于矿难承保的风险极大,许多保险公司望而却步。以山西为例,目前仅有人保、大地等少数公司开办煤矿企财险。2010年,山西省煤矿安责险保费收入只有3287万元,占全部保费比例仅0.34%。
在此背景下,日前,中煤保险作为全国惟一一家从事高危行业保险的公司正式运营,高危行业保险领域将迎来新的发展空间。
股东优势明显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通过“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立法强制”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在煤炭开采等行业推行强制责任保险试点。随后,保监会和安全生产监察管理部门共同推动高危行业安全责任险的发展。
在此背景下,中煤保险开启了高危行业的破冰之旅。对中煤保险来说,强大的股东方是其开展业务的最大优势。据了解,中煤保险的股东主要包括山西煤炭工业社会保险事业局及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山西潞安矿业(集团)等中央和山西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在内的15家单位,不仅资金实力雄厚,生产技术及安全管理水平领先,且熟悉煤炭行业的法律法规、运作规律,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现状和问题所在有足够的认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意识强烈。
同时,中煤保险借助股东优势,选聘70余名煤矿安全监管专家,负责对煤矿业务的风险评估、防灾防损等。这样一支既懂保险专业,又熟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特性的队伍,为中煤保险走专业化道路奠定了坚实基础。
以特色服务取胜据了解,各国都非常重视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问题,逐步建立起适合本国国情的风险管理体系,其中保险机制是重要的补充。目前多数国家,尤其是西方国家基本上都建立了法定工伤保险体制。如德国在社会法典中明确规定工伤预防是工伤保险机构的首要使命与任务。此外,越来越多国家在安全生产领域引入商业保险机制,有的还强制推行雇主责任险,以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事故预防和赔偿方面的积极作用。
在国内,也有个别保险公司推出针对高危行业的险种,如中国人寿推出执法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阳光产险推出的高危行业雇主责任保险。
对中煤保险来说,其在产品设计和营销方面,则更灵活专业。在品种上,不同于传统保险公司长期延用的产品推销理念,中煤保险根据煤矿企业不同风险因素特点,推出因需而变、量身定制的特色服务。在承保方案中,在尽量介于客户财务成本的前提下,实现风险有效转移及利益最大化。在销售策略方面,中煤保险打算尝试服务营销模式,根据煤炭企业需求特点,组建由保险销售精英、煤炭安全评估专员组成的销售团队,建立、推广客户经理营销模式,向客户提供安全检查、防灾防损、理赔施教及其他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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