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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下如何选银行理财产品

来源:上海金融报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1日

  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个人理财业务”的界定是,“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一般所说的“银行理财产品”是指综合理财服务,即商业银行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银行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

  年轻人群,一般选择先置业,其余资金再做增值,因此可以考虑银行提供的现金管理工具———比活期存款收益高且波动小,积少成多收益可观。而有一定积累的人群可选择5万-50万元左右的一两年期的产品,这类产品都是通过信贷资产转移转化过来,收益远高于定期存款。

  对投资期限较长、风险承受力较高的投资者来说,可多关注资产增值潜力大的品种,如房地产、股市、偏股型基金等。

  需要提醒的是,现在大多数的理财产品虽然没有提供保本的机制,但从设计到选择再到销售过程,都包括了银行的信用在里面,一般来说,稳健收益类的产品大多到期收益可以兑付。

  首先要尽量选择结构简单的产品,这次金融危机中很多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血本无归”,就是被诸如“打折股票”等复杂产品坑害。此外,必须清楚了解:产品预期收益率,收益率波动情况,收益是否有保证,由谁来保证;本金亏损的风险如何,收益如何分配;产品可以投资哪些工具,投资限制如何;产品买入后是否可以随时卖出和赎回,有何惩罚等等。

  签约时要看产品说明书,因为每个产品的结构不同,有的是信用风险,有的是市场风险,有的含有保本因素,有的不保本。根据银监会和央行的规定,银行售卖理财产品要有风险评估书,投资者有权索要。

来源:上海金融报

责任编辑: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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