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6日
“仅半个月,我们两次在桶装水内发现异物,上次是蟑螂,这次是飞虫,现在同事都不敢喝桶装水了。”7月21日,市民谢先生对记者说。
谢先生在章贡区水东镇某单位工作。说起在桶装水内发现虫子一事,他至今心有余悸。“本月11日上午,同事在单位值班室内喝水时,发现桶装水中有一只手指大小的蟑螂。7月19日上午10时许,我在喝桶装水时,发现杯子里有颗虫子的头,随后在桶装水内发现了虫子的尸体,现在我想到喝了里面的水就觉得不舒服。”
记者随后拨通了该品牌赣州桶装水市场经理刘先生的电话。刘经理首先否认在桶装水内发现蟑螂一事,并说那是一片叶子。他表示,在已使用的桶装水内发现虫子,存在竞争对手恶意竞争等很多不可估量的情况,且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在已开封的食物中发现异物,责任难以认定。
记者就此采访了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一般而言,在食物已经开封使用后才发现包装袋内有异物,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不能完全确认是厂家的责任。用户应在开封使用前仔细观察是否有异物,才好明确责任。(吴建光 见习记者赖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