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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息下保险产品压力大 上半年寿险退保率翻了一番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2日

    面对步步攀升的银行定存利率和不断扩容的银行理财产品,部分保险产品的 收益率频频失色 , 迅速跌 入“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尴尬境地。据媒体报道,上半年寿险退保率因此翻了一番。

    对此,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的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来看大规模集中退保出现的概率很小;同时,退保也需要区分对待,确实需要因加息退保的投资者,则要特别注意退保可能带来的损失和风险。

    加息之下保险产品压力大

    本月央行启动年内第三次加息,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此前的3 .25%调整为3 .50%,五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达到5.5%。通胀压力增大以及资本市场持续震荡,致使一些投资型保险产品“节节败退”。根据华宝证券统计,6月份投连险的平均收益为1 .30%,虽然与此前两个月的负值相比有所好转,但投资收益依然难言乐观。

    而传统寿险产品受制于2.5%的预定利率上限,几乎完全丧失市场竞争力。为应对通胀,自今年3月份开始,多家保险公司纷纷上调冰封已久的万能险结算利率;但自5月以来,大部分万能险利率维持了稳健作风,目前已公布的6月份结算利率大多保持在4%上下,仍明显低于5年期银行存款利率。据了解,目前大部分分红险收益率也跑不赢五年期定存。

    大规模退保概率小

    连续加息令许多保险产品收益跑输银行定期存款。面对通胀压力步步攀升、银行大规模发行理财产品,寿险产品吸引力难免降低。有媒体报道称,上半年全国部分一线城市的退保率由5%升至10%,退保率翻了一番。

    事实情况确实如此么?明亚保险经纪公司研发部经理宫本伟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还没有接触到官方的退保数据,但是可以确定的是,明亚保险经纪公司并没有受到这类问题的影响。

    一位国内大型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理论上看,部分传统固定收益产品以及新型产品确实可能面临一定的退保风险,但从实际情况看,却很难有一个确定结论。

    “从我们团队负责的区域来看,上半年还没有一例因为央行加息、不满收益率而退保的情况发生。”

    然而,尽管就某些保险产品而言,加息的作用并不十分明显和直接,但万能险和分红险的保险收益的确会受到加息影响。因此,即便因加息产生的退保情况发生不多,但一部分寿险产品吸引力下降也是不争的事实。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半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受加息影响,部分寿险产品收益率低于银行存款利率,吸引力下降,预计2011年寿险市场整体规模增长有限。

    分析人士指出,虽然目前保险公司出现大规模集中退保的概率不高,但一旦发生集中退保,就可能对保险公司乃至行业造成较大危害。吴定富表示,下一阶段要防范寿险退保风险,高度关注对银保渠道依赖度高、以短期趸交产品为主、销售误导投诉多的公司。

    退保有损失 决定需谨慎

    加息背景下选择退保是否值得?宫本伟为《经济参考报》记者分析,对不同险种要区别对待。

    若投保人手中持有的是与银行利率挂钩的保险产品,由于这类产品大都具有较灵活的抵御利率变动机制,收益率会随利率变化而变化,因此不建议退保。

    而定期寿险、短期意外伤害险、健康医疗险等以保障功能为主的产品,储蓄功能较弱,其对利率的变化并不敏感,投保人也可继续持有。

    受存款利息影响最大的险种主要是带有储蓄性质的险种,如教育金、养老险、两全险等等。由于利率在其定价过程中作用较大,利率不断上升则会显得其保障功能减弱,投保人可根据实际利益分析,如果确实存在退保需求,则需要注意退保过程中的风险。

    泰康人寿第二区域发展中心经理冯广田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目前来看,因收益率低退保并不是一个值得推荐的办法。“退保首先要承担金钱上的损失,因为退保只是退还现金价值部分,在投保的前几年,保单的现金价值很少甚至没有。其次退保后几年如果又想买保险,就会面临保费提高、重新体检等诸多问题。”

    事实上,并非任何情况下退保都需承担本金损失。按照保监会的新规,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投保人如果感到后悔或对产品不满意,可要求退保并获全额返款。犹豫期内退保只能扣除最高10元的成本费,其余保费不得扣除、全部退还。冯广田认为,退保需要掌握时机,一旦过了犹豫期,退保则需十分谨慎。

    另外,冯广田认为,即便加息使得一些保险产品吸引力下降,但只要规范保险代理人的行为,对客户的需求有深入了解,全面提示产品特点,就能减少退保情况发生。“购买保险产品是一个理财的过程,如果保险代理人在介绍产品时夸大其词,片面强调产品投资功能,当收益不如人意,客户就可能因预期偏差而退保。”

    最后,宫本伟提示投资者,保险作为理财手段的一种,最主要的意义是用确定的保费支出来应对未来不确定的巨额损失,而不是获取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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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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