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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杨玉华、张雅琪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1日

    高利贷、违规存款借款、账外账……在数量快速扩张的背景下,小额贷款公司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也备受关注。为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安徽省财政厅日前出台了《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今后必须建立信息披露制度、财务审查制度,从财务支出上防范和化解信贷问题。据悉,该办法将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要求,今后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时披露年度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定期向有关部门、公司股东、提供融资银行机构和有关捐赠机构提交财务报表和年度业务经营情况、融资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必要时应向社会披露。

  对外担保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应根据被担保对象的资信及偿债能力,按照内部审批制度,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设立备查账簿登记,及时跟踪监督。

  在资金筹集方面,办法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在持续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进行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逃或者变相抽回。以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及安徽省有关规定,明确筹资目的,考虑资金需求和债务风险,签订书面合同。筹集资金应当按规定核算和使用,并诚信履行合同,依法接受监督。

  此外,办法还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风险控制体系,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做一本“明白账”。

  随着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各类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速。仅安徽省,自2008年开展试点以来,全省共有275家小额贷款公司挂牌开业,累计发放贷款近227亿元,缓解了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贷款难问题。但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的快速发展,也暴露了一些违规存借款的问题和潜在风险。

  为此,安徽省专门出台了规范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认为,该办法的正式实施,将对今后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财务核算行为,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保护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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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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