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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责任险80%为赴美上市公司购买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1日

  高管责任险

  80%为赴美上市公司购买

  截至6月15日,今年以来共有25件针对中国赴美上市企业的集体诉讼,数量已经超过了去年一年的总和。自2009年以来,国内赴美上市企业遭遇了第三波较为集中的诉讼潮。受此影响,国内保险公司提供的董事及高管责任险的费率普遍上涨,涨幅在10%-20%,有的超过了20%。

  苏黎世保险数据显示,目前购买董责险的企业中80%以上为赴海外上市的企业。对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而言,董责险是应付美国证券市场特殊法律环境的必要“装备”。

  阳光财险公司内部人士表示,国内上市公司高管被诉风险不大,投保企业较少。而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被起诉风险非常大,是必须投保董责险的。

  有数据显示,目前在国内近2000家上市企业中,仅有近5% 的企业购买了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而美国市场则有97%的投保率,加拿大市场投保率亦高达86%。

  随着海外中国公司的诉讼风险的不断增大,为海外上市中国公司的高管们“保驾护航”的董事及高管责任险(以下简称高管责任险)费率涨价也正风生水起。

  所谓董责险,是指用来保障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管理职责时面临的潜在个人责任风险,旨在保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职务行为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包括疏忽、错误、误导性陈述及违反职责等)所引起的法律责任而给其个人带来的损失。同时,在法律允许情况下,董责险也保障公司为其董事及高级职员支付由上述法律责任所引起的费用。

  目前,国内提供董责险的公司多为外资公司。由于董责险保单的赔款额较高,90%以上的保单采用“共保体”的形式分散给至少两三家保险公司承保。

  据记者统计,目前在国内投保高管责任险的公司有100多家,在A股上市的绝大多数银行和保险公司都投保了高管责任险。如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深发展、中国平安、中国人寿等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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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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