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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家保险总公司内部处理 26人被免职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张兰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30日

  中国保监会28日发布消息称,2010年四季度,保监会针对上半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查处情况,分别向15家保险总公司发出监管函,要求相关公司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和全面整改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近日,保监会收到了这15家保险总公司按期报送的整改及责任追究等情况报告。

  据统计,报送报告的15家总公司共对100多名责任人员进行了内部行政处理。其中,免职26人、开除2人、警告45人、记过8人、罚款32人次计33.15万元、通报批评19人,被扣减奖金、取消评先资格、诫勉谈话等28人。此外,2人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7家基层机构被通报批评。

  据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在更大范围内查找问题,15家总公司都部署了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问题整改、合规教育培训、完善制度等工作。其中,阳光财险对黑龙江分公司及所属支公司进行了较彻底全面的问责,共计对12个机构40余人实施行政记大过、警告、降职、诫勉谈话等处理措施。大地财险对系统内8家分公司进行了中介业务管理专项审计,延伸核查16家中心支公司。国寿财险在长沙保险职业学院举办系统经营管理干部培训班,对各级机构经营管理干部集中强化内控合规与风险防范等内容的教育培训。

  “近两年来,保监会持续加大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监管力度,对保险公司利用中介渠道、中介业务进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并着力推动总公司切实担负起管控责任,明确要求保险公司从健全制度、完善内控、强化执行力等方面,防范分支机构违法违规风险,从源头上规范中介业务,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秩序。”上述负责人称,本月初保监会印发了《关于2011年进一步强化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的通知》,就2011年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和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两项工作作出了部署,持续在教育、制度、查处等方面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加强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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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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