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1日
楼上管道漏水 楼下店面“下雨”
近万元损失谁买单引纠纷
赣州市刘先生来电:近日,我店面楼上的住户在疏通下水道后,导致管道破损漏水,使我店里刚装修好的天花板和木板被水泡坏,我找楼上的住户协商要求赔偿,至今未果。
刘先生告诉记者,今年6月,他在赣州市杨公路金樽花园旁边租下一间店面,并对店面进行了装修。7月8日,他店面楼上的住户杨先生说想从刘先生店里往上疏通管道,但由于店面的天花板吊顶无法打开,杨先生因此在自己家疏通了下水道。7月10日,刘先生打开店门,发现地面满是水,天花板和地板被水冲坏。经查看,发现漏水的源头是杨先生家的下水道。刘先生找杨先生到店内查看损失情况,并提出赔偿要求,杨先生表示要回去跟家里人商量。几天后,刘先生致电杨先生,杨先生说自己在外地出差,让刘先生与家人协商,并表示只愿意修好破损的水管,其他的概不负责。
刘先生说,由于双方就赔偿问题一直没有协商好,这些天店内仍在漏水,每当楼上用水,店里就下“小雨”。他说,重新装修天花板和地板要花费8000多元,如果不尽快修好下水道,造成的损失还会更多。
记者就此事联系上了杨先生。他告诉记者,他目前正在外地出差,此事可以通过物业公司来协调。记者走访了金樽花园的物业管理人员。对方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物业公司找了刘、杨两人进行协调,但没有成功。这名物业管理人员说,当时物业提出的意见是让杨先生先将漏水管修好,再谈赔偿。当时杨先生同意了,但刘先生要先赔偿损失,才让修漏水管。事情就此陷入僵局。
7月19日,记者致电刘先生,他告诉记者,他已请人将漏水处修好,等杨先生回来后,再跟他进行协商赔偿一事。(记者王长颉 实习生欧阳玉娟 罗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