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任仕兰 实习生黄长生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1日
核心提示:“三个步骤”指:核实拟清理腾退或调整的承租户家庭的现实情况的准备阶段;做好承租户的劝退工作,督促承租户按时腾退所承租的廉租住房的入户阶段;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腾房的,由工作人员负责整理相关诉讼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阶段。
7月20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通过组织力量对赣州中心城区已入住廉租住房家庭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部分承租人已死亡或生活水平提高、经济收入超标等情况的家庭,拟进行腾退工作,以解决尚未享受到保障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据了解,根据我市2005年出台的《赣州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承租人有“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状况或者伪造有关证件、证明的;租赁期满时,家庭人均收入已超出市政府确定的租住廉租住房的最低收入标准的;承租人搬离、迁出中心城区或者另行购置住房的;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设施、设备和使用用途的;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他人的和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或者连续6个月不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缴纳租金”等6种情况的,市房管局应当取消其承租资格,并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
今年3月29日至4月13日,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对中心城区已入住廉租住房家庭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有承租人已死亡或家庭生活水平提高经济收入超标的情况。因此,我市拟分别采取腾退住房或调整房屋户型等方式,最大限度地保障低收入家庭享受保障房的权益。
廉租住房腾退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首先,准备阶段的时间为7月6日至7月20日,由相关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进一步核实拟清理腾退或调整的承租户家庭的现实情况,包括承租家庭成员的工作、收入、居住、户籍、年龄等,及其所承租廉租住房的实际使用和所购买住房的现状,多方获取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此基础上,针对每户的不同情况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建议。其次,入户阶段的时间为7月23日至8月23日,承租家庭情况核实后,由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负责下达《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处理意见书》,由工作人员负责入户送达并当面宣读。工作人员将以说服教育为主,做好承租户的劝退工作,督促承租户按时腾退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如腾房暂有困难的,工作人员将合理确定延期腾房的时间,并向承租人说明清楚其延期期间的房屋租金收取情况等,督促其按时腾房到位。最后,诉讼阶段的时间为9月,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腾房的,由工作人员负责整理相关诉讼材料,协助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记者任仕兰 实习生黄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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