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都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0日
为解决宁都籍在外县工作教师各种实际困难,经研究,凡愿意回宁都任教的宁都籍外县工作教师,或本人在宁都工作,其配偶在外地工作愿回宁都工作的教师,请于2011年7月28日以前将本人申请、现任学校工作证明和毕业证复印件交宁都县教育局人事股。县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试讲考核,择优录用到我县中小学任教。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97—6839003
特此通告
宁都县教育局
二O一一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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