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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排查融资担保利益输送 洗牌或已在即

来源:云南信息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0日

  近期,连续爆发的担保公司卷入民间高利贷崩盘案件正引起银监会的高度关注。“原本预计明年初担保机构资金链才会崩盘,没想到,今年信贷资金从紧后,事态已迅速恶化。”一位担保业内人士说。

  据了解,银监会即将在3月发布的《关于促进银行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合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基础上,再度发布风险提示和监管要求,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7月进行一次银担合作风险自查,向监管部门报告自查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

  “该通知,行里已经接到,目前正组织自查。但此次行动现在还只是由信贷部门自己牵头进行的,行内的内控合规、稽核等部门都没有参与。”昆明市一国有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小资金撬动大转盘

  信贷管制背景下,中小企业的资金紧张反倒成为融资担保公司打拼市场的一张“好牌”。借着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的东风,“配合”银监会的要求,大踏步进入高风险高收益市场。

  “银监会近一年来,多次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即使是资金紧张的今年,银监会也要求其信贷增量不得低于去年,这实际上就是要求银行加强与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合作。”业内人士直言,今年以来,银行以价补量的信贷模式,其实就是高风险博弈高收益,“价格要得那么高,没风险哪成啊,银行自己做不了高风险高回报的信贷(没抵押或信贷资质不够),这样的客户就必须与担保公司合作。”该人士表示。一亿元自有资金担保十亿元信贷,实际的风险就比往年高很多,毕竟银行要的利率太高了。

  “往年,信贷环境平稳,担保公司也就做做担保业务,这实际上对己对银行都不会有太大风险,可今年由于信贷市场供需被打乱,利率暴涨,有一部分公司不仅1亿担保了10亿信贷,同时为了获取民间市场的‘高利贷’收益,还把一亿元自有资金也放贷出去,这其实就是一笔资金身兼两职,两职均属高风险,”昆明市一担保公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今年年初,银监会就下发了《银担合作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致力于与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长期稳定合作。自2011年3月31日起,应将融资性担保机构持有经营许可证作为开展合作的一个必要条件,并根据担保机构公司治理、风险管控、依法合规经营情况以及资本、信用、经营业绩等实际情况确定合作的深度与广度。

  据银监会数据显示,2010年底,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6894亿元,较上年增长69.9%;其中,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占融资性担保贷款总额的77.2%;为14.2万户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性担保,户数较上年增长58.3%。融资性担保业务成为中小企业资金来源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正因为今年以来,融资性担保业务成为中小企业资金来源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面临的风险隐患也就越大,为防止风险向银行全面扩散,目前对该行业的适度监管已不够,还得要进一步确立比较严格的监管制度。”一位接近监管部门的内部人士坦言。

  担保赚钱难,不挪窝不成

  6月底,银监会下发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合作风险的通知中指出,银行自查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展开:一是银行内部人员是不是存在协助担保机构高息揽储、高利放贷并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二是和银行合作的那些融资性担保机构,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担保贷款的情况;三是合作过程中有没有按照信贷管理制度来严格规范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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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信息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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