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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保监局岗位廉政风险分级防控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付秋实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0日

    重庆保监局制定出台《关于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对全局处级(含)以下干部,根据岗位职能、权限大小、腐败风险大小等,划分A、B、C三个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控,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重庆保监局一是对A级岗位实行重点管控,主要针对监管权限较大或对监管权力运行影响较大的岗位,实施年度述廉、岗前(任前)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利益回避、诫勉谈话等10项风险防控措施。二是对B级岗位实行关注性管控,主要针对拥有一定监管权限的一线监管岗位和人事、财务、物资等管理岗位,实施廉政教育、年度述廉、廉政承诺、廉政提示等6项风险防控措施。三是对C级岗位实行一般性管控,针对除A、B两级以外的普通岗位,采取加强廉政教育等一般性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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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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