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0日
车库买来近四年 始终未见房产证
经办人:已办好部分房产证,但仍需协商
赣州市张先生来电:2007年8月,我购买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的两间车库,直到现在房产证也没有办好。我多次打电话催要,但都没有下文,不知是怎么回事。
张先生家住赣州市厚德路66号。他告诉记者,其所在小区的2号楼有10间车库,由当地居民出资向产权方赣州正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正邦公司)购买。2007年8月13日,他出钱买下该公司名下的4#、5#两间车库。张先生向正邦公司缴纳了6000元车库办证过户费,但至今未拿到房产证。
与张先生的遭遇一样,居民方先生花钱买下了2号楼2#、3#车库。在方先生拿出两份房屋买卖协议书上,记者看到,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的日期是2008年2月22日,落款公章是“赣州正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办人姓蓝。在协议书上,记者还看到“甲方(正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在2008年6月底帮乙方(方先生)办好房产证”的条款。
张先生说:“房产证本应由正邦公司办理,我们多次电话催要,他们总说马上会办,可到现在都没办下来。”
近日,记者找到了经办此事的蓝先生。他告诉记者,他与另一名经办人分别销售了这些车库,其中的5间车库由他售给张先生与方先生等人。去年,由他经手的客户的房产证已办好,但另一名经办人销售的车库产权所有人不愿出钱办房产证,而房产部门要求统一办好房产证后才会发证,所以房产证一直无法领回。蓝先生表示,目前另一名经办人正在外地出差,等他回来后,大家一起协商解决此事。(记者王长颉 实习生欧阳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