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赣州政经 >> 正文内容

我市设立市长质量奖 获奖单位将获20万

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卫玮 记者廖福玲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6日

  核心提示

  ■获奖单位将获20万元奖励

  ■每年度评审一次,每年度不超过3个

  记者7月14日获悉,为大力推进质量兴市战略,不断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质量总体水平,市政府出台了《赣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奖励对质量兴市做出杰出贡献的单位,这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获奖单位将获得20万元的奖励。

  据悉,市长质量奖每年度评审一次,每年度不超过3个,达不到奖励条件奖项可以空缺。为加强对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设立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评委会委员由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权威性的知名学者、质量专家、企业管理专家、行业人士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分享:

来源: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