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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融资潜在风险应予关注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叶松 徐红芬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5日

  民间融资银行信贷好像跷跷板的两端。在银根持续收紧的环境下,民间融资的热度在逐渐升温。人行郑州中支近期的一份关于河南民间融资的调研报告显示,河南民间融资目前快速发展,其潜在的风险应予以关注。

  在这份涉及200户企业,300户居民家庭的调查样本中,大、中、小企业分别占7%、16.5%和76.5%;在居民家庭中,个体商户和农户分别占51%和49%。

  这些民间融资多数为短期行为,企业的融资用途主要用于满足生产需要,解决流动资金不足。民间借款的期限大都在一年以内,融资期限与企业用钱周期不匹配,部分企业主不得不以“借新还旧”方式维持,借款成本会更高。

  资金价格高一直是民间融资的特征。调查显示,样本企业和个人民间借款加权平均年利率分别为17.3%和14.1%。而居民家庭借款利率大多为借贷双方之间协商制定,受双方的亲疏、信任程度影响较大。

  调查显示,企业的民间融资来源仍然以传统的私人借贷为主,缺乏相应的财产或中介人担保,有些甚至只是口头约定。之所以仅凭信用就放款,主要原因在于,民间融资多是在关联企业、亲朋好友之间进行,参与主体之间比较熟悉。虽然借贷双方比较熟悉,但潜在的风险还是比较大的,一旦出现大额违约情况,债权人难以依法追索,有可能采取过激行为,影响社会稳定。

  民间融资作为中小企业和居民家庭补充性融资渠道,具有灵活性和便利性特点,但其存在的融资价格偏高、缺乏有效担保、融资期限短等因素极易形成风险,进而影响社会稳定,需要予以规范和引导。

  建议尽快建立对民间融资的检测与风险预警体系,加强对民间融资发展状况的跟踪研究。建议尽快出台《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对民间融资的明确界定,使其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典当行、融资性担保公司、创投公司等的监管,促使其规范经营,坚决制止各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应加强对国家产业政策的宣传,及时公布受国家宏观调控限制的行业,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流向国家支持的行业,降低民间资本行业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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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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