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赣州民生频道>> 房市经纬 >> 正文内容

两部委发通知:开发商捂盘惜售网签将暂停

来源:京报网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2日

本报讯(记者 耿诺 刘宇鑫)制定“阴阳合同”,规避限购等行为将被依法严肃处理。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昨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要求各地依法严肃查处二手房签署“阴阳合同”、二手房中介提供或者代办虚假证明材料规避限购等违法行为。同时,开发商如果捂盘惜售或者存在价格欺诈等行为,将被责令整改并暂停网签资格。

通知要求,开发商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严格按照商品房预(销)售方案和申报价格对外销售。地方监管部门对无证售房、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规避限购政策、违法返本销售和售后包租,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乱收费、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不按要求公示价格信息、隐瞒真实情况以及群众投诉较多的房地产项目,要及时进行核实处理,情况查实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可暂停网签资格。同时,通过房地产经纪公司成交的房地产交易,办理交易过户时,要提交房地产经纪公司人员签名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昨晚表示,北京市将尽快落实政策,由税收、金融、工商等多个部门联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杜绝“阴阳合同”。去年以来,市住建委执法大队已加大对房地产经纪公司和新盘售楼处的现场巡查力度,效果明显,对于发布虚假房源的经纪公司和存在捂盘行为的开发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以来,申请预售许可的开发商基本在三天内按时开盘,消费者对开发商捂盘等违规行为的举报大幅减少。

来源:京报网

责任编辑:耿诺 刘宇鑫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