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刘纪鹏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2日
在中美两国之间,现在没有共同联合监管的备忘录,现在我们有120多家中国概念股在美国上市,最近出现了所谓的大面积造假,20多个企业停牌,在这之前,美国上市审计委员会要到中国来,但是他必须通过通知中国的监管部门,中国的监管部门不同意他进来。
为什么呢?因为那些公司是中国概念股,并不是中国公司,他们没有一个是在中国上市的都是外国公司,他们都是间接在避税地注册的。这是第一。
第二,他们上市的时候没有通过中国的证监会,所以考虑到我们的主权问题,没有同意他到我家里查这些公司。如果美国企业在中国上市,我要起诉一家这样的公司,美国的法律会如何处理,受理不受理。
现在在于我们跟美国之间没有这种关系,这种背景下,就不能像国内上市公司出了问题,中国证监会中国的法律能来帮你解决问题,现在我们解决不了。这也是我赞成国际板开,但是不支持今年立刻受理的原因。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