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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新模式":用商品房开发用地配建保障性住房

来源:江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1日

    7月4日,宜春市首个用商品房开发用地配建1000套公租房的项目怡和花园开工,标志着宜春保障房建设开辟了一条新路。据介绍,用开发用地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在我省尚属首次,也解决了以往完全由政府直接投资实施保障房建设存在的难题。

    为探索保障房建设新模式,今年5月,宜春市政府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决定采取用开发用地配建一定比例保障房的模式,在怡和花园先行试水。该市在推出怡和花园开发用地时,以土地评估价122.857万元/亩、总价款9610.5万元为拍卖起始价,以开发商无偿提供公租房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为起始竞拍面积,通过“限地价,竞配建保障房面积”的方式挂牌拍卖。这次土地拍卖引来5家开发商竞拍,经过28轮激烈竞争,无偿配建公租房面积达2.17万平方米。加上由政府以9610.5万元土地价款回购4.18万平方米公租房,怡和花园的公租房建筑面积共达6.35万平方米。宜春市房管局负责人说,用商品房开发用地配建公租房的模式,解决了以往完全由政府直接投资实施保障房建设存在的供地、融资和建设管理三大难题。

    宜春市政府原打算拿出怡和花园这块面积为78亩的一类地块,由政府直接投资建1000套公租房,而现在通过“限地价、竞配建保障房面积”的新方式,不仅可建好1000套公租房,还可开发建设商品房,实现了集约用地和“用最好的地建最好的保障房”的目标。同时,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政府不用掏一分钱就解决了建1000套公租房的难题。此外,该市规定开发商必须在1000套公租房主体封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到位和质量过关。

    据介绍,怡和花园的公租房采用精装修标准,可直接入住,经综合验收合格后,由开发商将土地及房产证直接办理给市房产公司,然后由市房管局将公租房提供给“夹心层”,解决大学毕业生、城市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群体的住房困难。(记者邹海斌 通讯员刘义慈)

来源:江西日报

责任编辑:邹海斌 通讯员刘义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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