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由曦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8日
由曦
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密码挂失费”,终于有了官方的定性。
银监会昨日表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下称《通知》)有关规定,及时纠正政策误读,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
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通知》,免除了包括“密码修改手续费和密码重置手续费”在内的34项银行收费,但对“密码挂失费”却语焉不详,而这也就给了各家银行“钻政策漏洞”的机会。
据了解,客户在遗忘存折、存单或借记卡密码后,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以及存单折、借记卡到银行办理密码重置,但在此之前,银行会根据银行法规定,要求客户先申请密码挂失,并且要满三天后,才给客户办理密码重置,否则不会给客户重置密码。
从客户角度衡量,银行在免除了“密码重置费”后,收取“密码挂失费”,就相当于实际并没有免除此项收费。
银监会表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通知》有关规定,及时纠正政策误读,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
银监会进一步指出,目前,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明确取消该项收费,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在进行系统调整的,也要立即执行。
银监会承诺,将抓紧督促所属营业网点对《通知》的执行,并会及时督查和纠正执行不到位的行为,银监会还透露,目前正在制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并将争取尽快向公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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