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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征求意见 备付金管理办法“呼之欲出”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6日

第三方支付备付金存管争战

随着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备付金管理办法制定接近尾声,第三方支付公司也在陆续敲定备付金存管行。而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公司选择备付金存管行的“排他性”要求,使得商业银行更多以战略合作的方式吸引第三方支付机构。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近日从相关人士处获悉,央行日前已向第三方支付公司和商业银行下发了关于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对备付金银行的确定、客户备付金的存放和使用划转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移动支付”成合作亮点

首批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上海付费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浦发银行上海分行近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后者将成为付费通的备付金托管银行,双方还将在付费通EBPP(电子账单处理及支付系统)领域展开合作。

伴随着首批支付牌照的正式发放,第三方支付公司对备付金存管银行的选择在商业银行中间展开角逐。日前,支付宝率先“高调”宣布选择工商银行作为其备付金存管银行。

在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的吸引以及存管行的“排他性”管理要求下,商业银行不得不通过战略合作的方式吸引第三方支付机构。

对于浦发银行和付费通来说,拥有巨大增长空间和市场潜力的“移动支付”成为双方的一大契合点。

上海付费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池晓彬透露,付费通正在打造移动支付平台,未来将在移动支付客户端,如在iPhone、iPad上推出客户端,并将与浦发银行在相关领域展开合作。

备付金管理办法制定接近尾声

作为第三方支付机构监管的重要一环,备付金管理成为关注焦点。本报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央行已向第三方支付公司和商业银行下发关于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对备付金银行的确定、客户备付金的存放和使用划转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该人士指出,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银行分为两类,一是备付金存管行,要求第三方支付只能选择一家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二是一般合作银行,即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发生备付金中间结算的银行并未限制。

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包海威此前也向本报记者证实,正在等待央行进一步出台关于备付金存管等一系列监管细则的正式出台,公司在系统和管理上也在对央行的相关管理办法做出配合。

2010年6月央行公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要求,“支付机构接受客户备付金的,应当在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存放备付金。”办法还规定,“支付机构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备付金存管银行,且在该商业银行的一个分支机构只能开立一个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

对此,上述人士表示:“现在央行计划推出备付金管理办法更加具体,现在我们就是要把规定的条条框框加载到系统里面。”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杨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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