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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将纳入工伤保险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5日

    本报讯 年内,本市国家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都将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完成工伤保险制度的全覆盖。

    本月起,《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昨日,市人力社保局举办《社会保险法》主题宣传日活动。相关负责人指出,为推动《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市人力社保局已根据《社会保险法》及配套法规规定,梳理本市现行社会保险地方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并对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又授权地方确定的事项出台具体的规定和细则。

    据透露,目前已经上报、等待最后批复的包括《北京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养老保险调整实施细则》等多个地方性文件。在养老保险方面,本市将完善进城务工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实现缴费、待遇给付等方面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统一。同时,拟调整企业职工抚恤金政策,统一企事业单位标准。而丧葬费的支付渠道也将进行调整,拟统一纳入社保基金进行支付。据了解,目前,本市只有退休人员丧葬费直接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死者家属可直接从养老保险基金取得补助;但在职职工的丧葬费仍由死者单位支付。纳入社保基金统一支付后,将更有利于保障职工的应得待遇。至于待遇标准是否也会因此发生改变,相关负责人表示还需根据国家规定而定。

    重新制订的《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件的规定》使本市在工伤保险方面有了更多的调整。最大的调整为本市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将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工伤保险制度将实现全覆盖。同时,各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的认定办法、待遇和标准都将实现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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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缴费费率,通知规定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比例不低于60%。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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