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5日
怀疑“跳单”,中介电话“轰炸”索要佣金
法律人士:中介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近日,赣州市民黄先生致电赣州晚报讲述了他被一房产中介频繁电话索要佣金的遭遇:要结婚了,他决定通过房产中介买套二手房作为婚房,然而,房子买到后,他却被房产中介公司频频电话“骚扰”得寝食难安,甚至还收到过一条恐吓短信。
市民
一天遭百余个电话“轰炸”
据黄先生介绍,6月8日,他和未婚妻及准岳母来到位于赣州市长征大道的同创置业房产中介公司,表示想购买房子,于是中介方把有出售某处房产的张姓房东的情况介绍给黄先生。在看房子后,当天下午三方在中介公司处进行谈判,但由于没谈妥价格便很快结束了谈判。
事后几天,黄先生向朋友张先生表示有买套二手房的想法。张先生听后告诉黄先生,他姐姐正巧有房急于出售,并把黄先生带到了他姐姐的住处。黄先生一看,正是前些天房产中介介绍的那套房子。当月中旬,黄先生与张先生的姐姐达成购房协议。然而,6月25日,同创置业房产中介公司得知黄先生已与张先生的姐姐达成购房协议后,开始向黄先生索要佣金,并每天给他打几十个甚至上百个电话,还发短信威胁。黄先生认为,自己是通过朋友关系促成交易的,与中介无关,于是拒绝支付佣金。日前,他已报案,并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中介
“跳单”行为不诚信
在同创置业中介公司长征大道门店,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作为房屋中介方,信息是生存的关键。公司向黄先生提供了房源信息,为黄先生与房东张女士牵线搭桥,带黄先生看房子,努力与张女士协商,并商定以111万为最后价格达成交易。因此,黄先生这种“跳单”行为是不诚信的。
当被问及中介方是否与黄先生签订相关协议、在买卖方未达成协议就安排双方见面是否存在风险时,中介方说,黄先生是他们的老顾客,他们相信他,黄先生也强烈要求安排见面,虽然这的确不妥,但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中介行业坚持互信原则,有时也不与顾客签订协议,但顾客绕开中介私自与另一方接触并最后达成协议的“跳单”行为却极少出现。该工作人员表示,频频致电黄先生是希望与黄先生沟通协商解决此事,所谓的恐吓短信也是业务员被黄先生语言所激而为。不过,他强调,公司带黄先生看了房,也谈过价,按照省房产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相关规定,可以收取相关费用。
律师
电话骚扰索要佣金不妥
对此,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梁秀山律师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承办业务由其所在中介机构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中介服务合同。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住所;中介服务项目的名称、内容、要求与标准;合同履行期限;收费金额和支付方式、时间;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等方面约定。在本起纠纷中,中介服务机构并没有和委托人签订书面中介服务合同,也未对中介服务项目的内容、要求和标准以及报酬进行明确约定。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房地产中介机构频频用电话骚扰讨要佣金方式不妥。中介机构如认为自己有理由要求委托人支付佣金,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法律途径解决。(记者钟瑜 实习生张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