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4日
新华网江西频道7月4日电(记者甘泉)南昌市近日公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外来务工人员在南昌居住满5年,大学生工作满1年且毕业不满5年者均可申请公租房。
《办法》指出,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南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在南昌实际居住满5年(含5年);已被南昌市用人单位录用;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南昌市无房、未租住公房,且申请之日起前两年无房产交易记录。
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也有机会申请公租房。《办法》给出的条件是: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工作1年,毕业不满5年;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已被南昌市用人单位正式录用;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未享受房改政策;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或者南昌市无房、未租住公房,且申请之日起前两年无房产交易记录。如果申请人已婚,其家庭成员(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办法》还规定,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