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保险 >> 正文内容

家财险为何长期受冷落?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谈璎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3日

  卖方:保费少销售缺乏积极性

  买方:房子新认为购买没必要


  秋冬季节,天气干燥,增加了房屋的火灾风险。现在市区的新建住房以高层建筑为主,受现有消防设备所限,一旦火灾发生,易导致重大损失。根据新披露的11月底保险数据,国内家庭财产保险的投保意识仍较淡薄。

  意识淡薄覆盖面不足

  如何转嫁火灾风险带来的损失?保险专家介绍,在做好预防工作的同时,还可以通过购买家庭财产保险来为家居财物和房屋增添保障。家庭财产保险面向居民家庭,并主要以其住宅及室内财产为保险对象,是火灾中获得保险理赔最直接的险种。在发达国家,家庭财产保险的投保率达80%,是仅次于车险的第二大普及险种,而在我国,家财险投保率远远不到10%,人们的投保意识相对淡薄。截至今年10月31日,我国家财险的保费收入仅为16.91亿元,占财产险总保费收入0.51%,占比极低,覆盖面严重不足。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保险业内分销体系尚未普遍建立、销售组织较弱、未能有效推动家财险,导致家财险发展迟缓;另一方面,产品单一、投保流程较慢、没有以客户为导向开发产品,也是家财险发展迟缓的原因之一。有保险业内人士认为,家财险每单保费虽少,客户的维权意识却非常强,保险公司推产品的积极性不够,同时市民多数认为新建公寓房发生火灾的概率很小,因此忽视了购买。

  其实,一份保障全面的家财险,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它主要承保因火灾、爆炸、雷击、冰雹等灾害,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等对家庭财产造成的损害。除此,客户还可选择投保盗抢险、水暖管爆裂险、高空坠物险、家用电器用电安全险甚至家养宠物责任险、居家责任险等附加保障。

  同一标的勿重复投保

  家财险保费从100元到几千元不等,保障期限多为一年。保险专家建议,客户要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选择产品,切不可贪多,或在多家保险公司就同一事项同时投保。根据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若同一保险标的向两家以上保险公司投保,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属于重复投保,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各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各保险公司将按照投保人在各家的投保比例进行赔付。

  房屋和家居财物的保额并非越高越好,保险公司将在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的范围内依据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赔偿,超过部分的保额是无效的。另外,当事故不幸发生时,被保险人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并注意保护现场和留存事故发生时的照片,完整的证明材料可以大大节约日后理赔的处理时间。

分享:

来源:新民晚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金共赢(赣州)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金资讯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