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观察网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1日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席斯 个税免征额终于从3000元提高到了3500元,这让很多每天参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也始料未及。
直到6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一次常委会召开,递交的个税法修正案二审稿只是将最低税率从5%改为3%,免征额并未调整,据悉这是考虑到要保留一定纳税人口。
但三天后,出现在委员们面前的个税法修正案二审稿,内容已经改成了免征额为3500元,根本性的转变来自于常委会委员提出的一个集中意见。
该意见指出,在各城市年龄在35岁到45岁的人收入多在4000到5000元,这部分人上有老下有小,有房子的有贷款,没房子的租房子,生活和赡养负担较重。更因为中国没有综合税制,对这些人的生活成本没有任何扣除。
所谓综合税制,是指不再用目前工资、劳务费、财产租赁费等分类计税的办法,而是用以上全部的综合收入、综合分析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这比传统分税制逐一单项计税不仅操作上简化,还能克服收入重复或遗漏计税问题。
正因为考虑到上述中坚人群的生活成本,委员们建议将免征额再提高500元,达到3500元,这样该人群正好能从10%的税率区间下降到5%。
另外,委员长会议的及时磋商也促成了这次免征额的调整。
据悉,按照会议程序,每天分组讨论情况和委员们的意见,需要及时向委员长汇报,在得悉上述委员们以及媒体网络民众的意见后,委员长会议提出在常委会会议期间进行研究讨论,能否提高免征额。
6月28日和29日两天,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组织,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税总局和全国人大财经委、预工委参与的讨论会,与常委会同期进行。
直到6月29日上午,一位参与分组讨论的委员还表示,多数委员提出修改意见,很担心二审仍难通过。但第二天在委员们表决前,个税法修正案二审审议稿内容已经改成了免征额3500元,此前委员们并不知道这一调整,最终二审审议稿顺利通过。
全国人大财经委一位官员表示,在常委会期间对审议稿进行大的修改不多见,但根据审议意见,在提交表决前进行修改是合理程序内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