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金融报 作者:潘晟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1日
近日,财政部公告称,原定于6月27日招标发行的5年期地方政府债券,因故推迟到7月11日,与3年期债券一并招标发行,不过公告并没有说明推迟的原因。根据原有计划,此次发行的债券共计504亿元,其中5年期债券254亿元,筹措的资金将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因此此次发行的推迟备受市场关注。
保障性住房建设无疑是今年乃至整个"十二五"期间最重要的民生工程,但资金短板一直是制约其建设进度的重要原因。数据显示,今年1000万套的保障房需要投入1.3-1.4万亿元的资金,除去由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分担5000多亿元,剩下的资金缺口高达8000亿元左右。为解决这一资金缺口,发改委下发《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允许投融资平台公司与其他企业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筹措资金。而地方债的发行,无疑将进一步弥合资金缺口,加速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进度。
在最理想的情况下,发行地方债建设保障性住房既能够减轻银行体系的坏账风险,又能够对冲部分其他固定投资下滑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更关键的是,保障性住房如期大量入市,能有效缓解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矛盾,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再配合"十二五"期间居民收入翻番,我国的住房收入比将出现明显回落,政府以时间换空间的策略将得以实现,可谓一举数得。
不过,需要看到的是,如今我们面临的情况并不如想象中那么乐观。虽然我国整体债务水平仍处于较低水平,但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不容小视。据国家审计署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仍达到10.71万亿元,且有78个市级和99个县级政府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100%,分别占两级政府总数的19.9%和3.56%;有22个市级政府和20个县级政府的借新还旧率超过20%;同时,还有4个市级政府和23个县级政府逾期债务率超过了10%。
同时,发债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也存在一定的周期错配风险。一方面,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回笼周期较长,且整体盈利测算也不过3%;另一方面,地方债的期限最长不过5年,而同期限定期存款利率则达到5.25%。应该说,通过短期高息债务来承担一个长期低回报项目的资金需求,存在一定违约风险,地方政府无疑需要通过其他渠道,来应对较大的还本付息压力。
除了较高的偿债压力之外,地方政府还面临着地方财政支出占比增大、土地出让收入锐减等双重压力。在这一背景下,地方债的发行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监控,必然会使原本已经债台高筑的地方政府不堪重负。笔者以为,虽然地方债有着政府信用担保,但目前日益恶化的欧债危机已经明确地显示政府信用的脆弱性。一旦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升级,势必会导致地方信用评级降低。届时无论是银行贷款还是继续发债,都将面临更为严格的审核和更高的风险溢价,地方政府融资能力的下降,则会进一步加剧资金短缺的困境,进而引发经济增速下滑等一系列负面结果。因此,从审慎的角度看,今年已经"姗姗来迟"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时间被一拖再拖,未必是一件坏事。希望有关部门能进一步评估和审核各地方政府的债务水平和偿债能力,合理确定各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时间和发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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