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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医保人员可享免费体检 关爱行动至明年七月底

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30日

    从现在起至明年7月 ,凡是城镇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在医保定点医院进行一次免费体检。6月29日,在赣南中西医结合医院,来自章贡区东郊路的部分参保居民成为首批免费体检受益者,居民罗红梅高兴地说:“这事真好,节省了我们的开支,让我们的健康得到了保障!”

  此次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关爱行动于当日正式启动,2012年7月底将全部完成,整个行动涉及193万人,统筹资金支付将达1.9亿元。据介绍,此次行动由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安排具体日程,协调各方完成。

  亮点一:参医保者均可享受

  不管是未成年人、在校大学生,还是其他成年人,只要是按规定在本市级内参保并缴纳了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有意愿接受健康体检的,都可以参加此次健康体检关爱行动。

  据介绍,免费体检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每个参保人员由有病治疗到防治结合的观念转变,使他们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做到有病早治,没病早防。

  亮点二:体检项目全面细致

  健康体检项目由设区市结合统筹基金结余、疾病发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体检等分情况、分参保人员类别和年龄结构,在下列项目范围内自行确定:身高、体重、血压、血常规、尿常规、血脂、血糖、胸部X光、腹部B超、心电图、肝功能、肾功能及眼科、口腔、耳鼻喉科等。体检项目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具体地,根据参保类别和年龄结构,老年人增加了眼底检查、女性增加了妇科B超、男性增加膀胱B超等,满足了不同年龄段参保人员体检所需,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将“送温暖”行动落到实处。

  亮点三:形式灵活强调自愿

  为方便参保人员就近体检,市区医保局除设定点体检机构来承担本次健康体检外,还针对参保的孤寡老人采取“送服务上门”方式,让他们能够安全顺利参加此次健康体检。

  在29日的免费体检关爱行动启动仪式上,医保部门对各县市医保及医院相关人员重申:未经体检对象同意,体检机构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得擅自散布、泄露受检者的个人信息。据介绍,免费健康体检行动坚持自愿、免费原则,体检资料由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验收合格后,由体检单位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存档保管,体检结论由体检单位负责送达体检对象。

  亮点四:对个人建健康档案

  医保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免费体检关爱行动,不仅仅只是体检,而且在体检后还将针对个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并纳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在个人健康电子档案建立后,参保人员的体检报告将得到分析,医务人员对一些慢性病参保人员将进行不定期的专题讲座以及健康指导,对多发性及苗头性疾病将采取健康干预措施,切实提高参保人员健康水平。

  亮点五:异地可进行

  据悉,异地安置在赣州市范围外的参保人员需体检的,须在异地定(点)医院进行,其体检证明材料需在2012年7月30日前寄至所属医保机构,按标准报销体检费用。

  此外,参保学生体检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会同参保学校确定体检日程安排表,由指定体检机构到学校统一体检。其他人员体检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人员分布、定点体检机构位置及体检时间作出体检日程具体安排,由参保单位及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等负责知会指定定点体检机构,凭医疗保险证和医保IC卡进行规定项目范围内的健康体检。如参保人员有特殊情况未在安排时间段内进行健康体检而需补检的,应向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但不得超过2012年6月30日。(李党 肖敏 记者罗珺)

来源: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李党 肖敏 记者罗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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