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9日
记者日前从省商务厅获悉,由该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江西省2011年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专项资金使用操作办法》中明确,为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可获补贴,中小企业可获缴纳担保费用的补贴。每个担保机构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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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