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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融资性担保公司违规操作造成一定金融风险

来源:中国经营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9日

    融资担保公司本应发挥缓解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难,稳定中国的金融,但不少担保公司却对资金紧张的中小企业趁火打劫,增加了金融风险。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近日重申,依据相关规定,担保公司不得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和受托投资等。然而不少担保公司以高利率大量吸收民间存款。“公司用于资金拆借的钱,很少一部分是自有的,其他都是通过各种渠道筹集的。”

  一位大中型担保公司人士透露,一般公司员工会向周围的亲戚朋友吸储,年息高达18%,而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仅3.25%。低成本地从银行拿钱也是担保公司揽储的重要手段。“我们会与一些有实力、资信好的企业合作,这些企业是银行的长期客户,让他们去银行借款,银行利率最多上浮到年息8%左右。我们给这些企业每月2分利,年息24%,除去还给银行的利息,他们还坐收16%的净利。”强制扣除客户的保证金也截留了不少资金。

  广东一家灯具公司向银行借款1000万,由于抵押物不足,担保公司给予担保,最后担保公司以扣除保证金和抵押物不足为由截留了800万。作为担保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担保费,年利率为2.2%。而通过拆借业务,担保公司却可获得30%-50%的净利息收入。如此高的利息显然不是实体经济所能承受的,这种高危运作可能引发金融风险。3月初河南诚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1.2亿元客户资金就已离奇“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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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营网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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