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于蓉 陈育花 记者廖福玲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9日
我市城市低保“六个率先”
提示:
率先建立城市低保监督员与信息员制度;
率先建立居委会设立低保专干制度;
率先建立城市低保信息数据库;
率先建立结对救助制度;
率先建立城市特困低保对象及“低保边缘户”二次救助机制;
率先建立城市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为了确保城市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市城市低保工作在全省实现了“六个率先”,让城市低保真正走向“阳光”,切实保障了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广大城市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共享我市经济发展的成果,这是近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的。
据悉,这“六个率先”分别为,一是率先建立了城市低保监督员与信息员制度;二是率先建立了居委会设立低保专干制度;三是率先建立了城市低保信息数据库,全面推进信息化管理;四是率先建立了“输血”与“造血”机制相结合的结对救助制度,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人士对城乡困难群众开展“六个一”结对帮扶活动,即为救助对象指一条路子、供一条信息、给一点资金、上一个项目、教一门技术、帮一人就业;五是率先建立了城市特困低保对象及“低保边缘户”二次救助机制,即慈善救助及临时生活救助;六是率先建立了城市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做到每年相应提高低保标准和人均补助水平。
多年来,我市坚持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把社会救助工作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2007年以来,市政府把城市低保工作列入“民生工程”考评,并与各县(市、区)签订责任状,特别是今年年初制定的《民生工程100件实事》,对低保工作作了更具体、更细致的安排。截至2011年3月,全市享受城市低保达48885户104964人。2010年全市共发放城市低保金22828.83万元。今年1月至3月全市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6227.4万元。(于蓉 陈育花 记者廖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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