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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频频试水楼市 借道养老社区介入住宅开发

来源:财新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4日

  开闸后,保险资金将成为方兴未艾的商业地产的接盘者吗?

  保险资金对不动产的青睐,早已不是新鲜事。早在2006年前后,泰康保险就开始组建自己的房地产投资团队。但直到今年9月初,《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的下发,才使得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路径稍显明朗。

  寿险保单存续期可长达20年,需要有与之相匹配的长期投资。长期以来,由于国内缺乏符合保险公司资金配置的长期债券,而不动产拥有稳定且可观的租金回报,保险公司尤其寿险公司要求放行险资投资不动产的呼声甚高。

  “这个口子早晚得开,最后出来10%的上限,超出了业界预期,我们原以为只有5%-6%。”仲量联行北京研究部主管覃晓梅表示。按照《办法》,险资投资不动产的上限为上季末总资产年的10%。业界普遍认为,险资在商业地产和养老地产的机会将凸显。但乐观与悲观的两极依然存在。

  乐观者认为,国内商业地产专业程度低且资产“流动性”不足,险资开闸涌入楼市,很可能扮演商业地产“救世主”角色。悲观者则看到,目前国内写字楼和商场的租金回报率,很难符合保险公司的投资需求,因此短期内险资大量进入商业地产的可能性不大。

  险资频试水

  在2009年10月新《保险法》正式施行之后,各家保险公司在房地产业开始活跃起来。新《保险法》拓宽了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允许保险资金在遵循安全性原则下投资不动产。

  2009年11月,保监会批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泰康人寿)养老社区投资试点方案,成为保险业浮出水面的首例养老地产项目;2010年初,泰康人寿投资40亿元购置了小汤山温泉乡的2000亩地,第一家泰康养老社区预计将于2013年至2014年建成。

  2009年底,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601628.SH,下称中国人寿)先后两次购入远洋地产(03377.HK)股份,持股比例至24.08%,成为远洋地产第一大股东。2010年1月,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挂牌出让市场瞩目已久的CBD核心区域“中服地块”,要求竞买人联合体中,须有注册资本不少于50亿元的金融机构参与,且金融机构在联合体中要绝对控股。这一竞买条件招致业界人士发出“内定”质疑,后“中服地块”搁置数月。

  中国人寿在养老社区投资上也步步紧逼。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人寿董事长杨超透露,初步规划构建养老社区“一南一北”的格局,已在河北廊坊拿地超万亩,计划总投资约100亿元,而南部则有可能落户海南。

  同时,其他保险公司在国内土地拍卖市场浮出水面。2010年2月,太保寿险、泰康人寿联合上海房企共同竞拍上海外滩新“地王”,最后阶段惜败。

  在保险公司内部,地产投资平台的搭建或重新梳理引人注目。2009年12月,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国寿投控)受让外方力华发展有限公司(香港)股份,将旗下北京中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中保信)变为全资子公司,同时,中保信悄然更名为国寿地产。并成为国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开始了从前台秘书到建筑师的大举招聘。

  消息人士称,中国人保亦在搭建专营地产的子公司。中国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今年3月向媒体透露,中国人保搭建了人保投控和人保资本两个专业化投资平台,形成了相应的市场化团队,并已经储备了一定规模的项目资源。

  平安集团则以其拥有平安信托的便利,早已大规模地涉足房地产投资领域,并培养了一个成熟的不动产投资团队。截至2010年上半年,平安信托在房地产方面的投资规模达204亿元,并希望年底能做到260亿元的规模。

  事实上,国寿地产此前已投资开发三座北京核心地段的写字楼:中国人寿大厦、鑫茂大厦、国际金融城A座。这些写字楼均被视为中国人寿的自用性不动产。事实上,保险公司在保监会放闸之前早已涉足商业地产(主要为写字楼),均假“自用”之名而行。中国人保、太保和泰康等保险公司,近年均在一线城市核心地段置下多处写字楼。

  《办法》明确,保险公司投资购置自用性不动产,应当运用资本金。《办法》施行后,业界认为,保险公司将名正言顺地使用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或物权的方式,投资商业地产项目。

  今年9月中旬,平安信托买下成都中汇广场,被业内视为新政出台后的险资投资商业地产第一单。11月5日,平安信托董事长童恺在平安开放日指出,中汇广场是平安自用的办公楼,且用的是平安的资本金购买。他强调,平安仍无险资投资商业地产的案例。

  几乎同时,泰康人寿在北京市的核心地段——中国美术馆南侧,悄然拿下一块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的综合性用地。知情人士称,这一地块将建写字楼、商场和展览拍卖馆等商业项目。

  按照《办法》,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投资额超过20亿元或超过可投资额度20%的,应在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业界人士向本刊记者透露,目前保监会对险资投不动产的审批很严格,采取事前报批而非报备方式,“我们也在试探监管尺度”。

  截至10月底《办法》实施后,险资投资不动产向保监会报告的案例仍屈指可数,上述人士向本刊记者表示,最近一个案例,是平安于约两周前上报的购买北京一处不动产项目,该交易总金额约45亿元,截至本刊记者发稿,该项目尚未得到保监会批复。

  空间在哪

  在房地产调控的大背景下,险资的开闸尤显突兀,怎样避免险资流入禁地,特别是住宅开发市场?这挑战着保险公司的投资行为及监管层的智慧。

  《办法》规定,险资不得以股权方式但可以债权方式投向政府土地储备,此外,禁止险资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或者投资未上市房地产企业股权(项目公司除外),或以投资股票方式控股房地产企业。

  在新规下,保险公司不得直接做开发,不能成为上市房地产企业的大股东,类似中国人寿入主远洋地产的案例将不会再发生。但也有“口子”,如可以投项目公司的股权。

  仲量联行北京投资部董事庞树东认为,从现有法规看,险资可以投资自有物业、商业物业(一定比例的股权限制)、一些核心类资产,将来政府可能让险资介入保障性住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开发。核心资产指开发风险几乎为零、具有良好的现金流和未来稳定的发展趋势、并且在市场上有良好的估值体系、可以去追溯的项目,如北京市CBD的写字楼。“这符合保险公司的投资偏好,回报稳定理性。”庞树东表示。

  但当下,符合保险公司要求的项目很少。平安信托董事长童恺向本刊记者表示,“现在商业地产项目不好找,原因是价格太高,距离我们的心理预期高出40%到50%,租金收益率连5%都达不到,因此我们更多的是直接投开发,而不是购买现成的商业项目。”他强调,新规定里,险资也可以投商业项目开发,只要不是直接做开发商就可以。

  戴德梁行中国投资部助理董事曹建向本刊记者称,按照保监会公布的保险总资产的10%计算,国内险资约有4500亿元的可投资规模,但目前京沪两地的商业地产交易量每年总共约300亿元,其他城市约100亿元,总量大概400多亿元,4500亿元的总量以目前速度要十年才能消化。有限的市场空间下,怎样才能守住险资与住宅开发市场之间的“防火墙”?

  庞树东认为,“照目前的法规看,险资是很难去投资住宅开发的,除了法规和条例的约束,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从长远和成熟的市场表现来看,住宅开发并不是保险资金的偏好。”

  但也有人表示担忧,保险公司动辄数十亿购买上千亩土地开发养老社区,其实是规避新规,变相地介入住宅开发。业界有人预计,保监会或将针对养老地产圈定行为出台新规细则。而最终,保险公司投资的空间,将由其自身行为的规范程度和监管尺度决定。

  平安样本

  平安大举进军房地产的意图已很明显,也因其拥有信托牌照,更具有先行色彩。平安信托董事长童恺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通过信托平台所投资的商业地产,也可用险资置换。2010年上半年,平安信托在房地产方面的投资规模达204亿元,并希望年底能做到260亿元的规模。“我们产品中,真正有价值的业务是非资本市场的投资,包括房地产、PE和基建投资。”据童恺透露,平安信托的税后利润相当于其管理资产总额的0.5%-1%,而房地产类的信托产品则能带来高达2%的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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