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金融报 作者:周轩千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8日
“在碳金融方面,金融机构初步尝到了商业利益的甜头。”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日前在第二届“地坛论坛”上表示。
在此次论坛揭晓的中国企业自愿减排2010年度排行榜上,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天平保险等金融企业榜上有名。
光大银行以其最大规模的减排量购买登上榜首。该行在2010年度购买自愿碳减排指标(VER),抵消其总行及33家分行2009年在公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成为中国首家“碳中和”银行。在实施低碳发展战略过程中,该行还推动企业节能减排,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走绿色发展道路,更好地发挥信贷资金的杠杆效应。此外,该行为节能减排领域具有融资意向的中小企业,研发了“光合动力”低碳金融服务套餐;携手北京环境交易所,推出了“绿色零碳信用卡”,该卡累计发卡量已突破10万张,实现持卡客户邀约购碳共计320吨。
此外,兴业银行发行了国内首张低碳主题认同信用卡。招行发行的首只绿色文明生态理财产品———“金葵花”安心回报系列之生态文明特别理财计划,将理财资金运作的超额收益部分,通过北京环境交易所碳交易平台购买二氧化碳排放抵偿额度。
尽管如此,与会人士纷纷指出,碳金融在我国尚处于初级阶段。杨再平指出:“银行在碳金融方面的工作刚刚开始,碳金融蕴含的巨大商机对银行来说还飘在空中。”杨再平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碳金融的认知;二是把碳金融纳入银行发展战略规划;三是积极参与国际碳金融交易,增加中国话语权;四是国内的节能减排应参照国际的排放权贸易机制;五是出台有关政策和制度。
中国银监会统计部处长李晓文也指出,虽然银监会始终在督促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自己的能力建设,随时准备迎接市场机遇的到来,但有关法规在我国银行业机构能否参加碳交易等方面并不明确。
“商业银行作为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平台,可以依托众多的网点渠道资源,通过提供融资租赁、财务顾问、资金账户管理、基金托管等业多项业务全方位地介入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中介服务,从而拓宽中间业务收入来源,逐步优化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商业银行还应加大与碳交易相关的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除了最基本的排放权远期和期货交易外,也包括应收碳排放权的货币化、碳排放权交付保证、套利交易工具、保险/担保、与碳排放权挂钩的债券等创新金融产品。”一位研究人士就商业银行涉足碳金融建议,“当然,在创新信贷业务管理机制的同时,还应控制好碳金融交易风险,确保碳金融业务稳健开展。”
李晓文表示,国内已有浦发、民生、兴业等7家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合作试水碳金融,并开发出8种融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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