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晋都市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7日
6月26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为扶持和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壮大发展,我省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力促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以解决融资难题。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的单笔贷款800万元以下、未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补贴的担保业务,给予不超过贷款担保额2%的补助,每个担保机构最高补助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据了解,此次我省将重点支持商品交易市场、商业街等商圈内的中小项目企业。时间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之间发生。中小商贸企业通过担保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可获得不超过实际缴纳担保费用50%的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额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