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经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7日
6月25日,中国地产开发商——招商地产发布公告称为其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招商地产称其控股子公司福建中联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中联盛)因项目开发的需要,拟向中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下称厦门建行)申请借款10.5亿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下称厦门中行”)申请借款1.5亿元,借款额度有效期限为3年。
中联盛是招商地产持股50%的子公司,保利地产全资子公司广州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0%。招商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上述额度内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2年止。
招商地产称此次担保行为公平对等,另一股东保利地产也将按持有中联盛的股权比例为中联盛上述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目前保利地产尚未公告相关事宜。
截止2011年5月31日,中联盛资产总额为1.9亿元,负债总额为3575万元,净资产为10.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26%。目前尚无营业收入,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
截止2011年5月31日,招商地产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7.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9.39%(不包括子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销售按揭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同时,招商地产还为其全资子公司取得银行贷款提供了一份承诺函。
招商地产全资子公司瑞嘉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简称“香港瑞嘉”)因经营需要向DBS Bank Ltd.(以下简称“星展银行”)申请借款1亿美元,期限3年。应星展银行要求,香港瑞嘉如要取得上述借款,招商地产需向其提供一份承诺函。
承诺函中主要内容包括:于香港瑞嘉借款的相关期间,年度结束后210天内向星展银行提供招商地产年度合并财务报告,半年度结束后120天内向星展银行提供公司半年度合并财务报告;在香港瑞嘉借款清偿前,始终保证合并有形净资产不得少于100亿元人民币,合并总负债(不包括或有负债)与合并有形净资产的比率不得超过2:1。
据招商地产2011年一季报显示:一季度末其总资产为622亿元,总负债为405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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