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7日
赣州市吉女士来电:我是滨江爱丁堡4栋1单元402的业主。我家客厅有一面墙去年5月开始渗水,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了也没有得到解决。现在墙上的壁橱有一半发了霉,像我这种情况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负责吗?
6月20日,记者在吉女士家看到,靠近渗水处的壁橱已变黑。“是楼上的住户更改了主管,导致渗水。”吉女士说,渗下来水不仅使她家的壁橱发霉,墙面也因渗湿变黑。多次与物业公司交涉后,他们才派人来重新粉刷了一遍。吉女士认为,如果物业公司及时解决渗水问题,壁橱就不会受损。因此,她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壁橱的成本价,或者为她更换新壁橱。
采访中,负责该小区物业的赣州嘉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黄经理表示,他们曾到吉女士家查看过,但没有查出渗水原因,而且还向相关的房屋检测部门发函请求帮忙查出原因,但至今没有回音。同时,他认为,壁橱发霉是由楼上业主渗水所致,但楼上业主并未更改房屋主管道,因此他们不会对此赔偿。
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富明表示,如果吉女士楼上的业主没有更改主管,那么物业公司可以不承担相应的责任。若楼上的业主更换了水管,那么则是物业公司监管不到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目前,由于物业和业主对楼上住户有无更改主管一事意见不一,黄律师建议双方请相关的权威机构对房屋进行检验,查出渗水原因后,再划分责任。 (特约记者肖隆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