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黄振文 记者曾艳华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2日
从本月24日起,市民在赣州中心城区乘坐出租车,每趟要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由于国内成品油价格不断上调,造成城市客运出租车营运成本提高,经赣州市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批准,我市启动了《赣州市中心城区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并从6月24日起执行出租车按每趟1元向乘客加收燃油附加费的临时措施。
据悉,我市中心城区出租车运价是2008年10月28日调整的,而从2008年底至今,国家发改委对成品油共调整16次价格。93#汽油已从每升6.14元涨到7.51元,提高1.37元;0#柴油已从每升6.49元涨到7.40元,提高0.91元。燃油价格的不断上涨,给出租车行业带来巨大压力,成本增加,营运困难。
我市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采取的是以今年2月20日成品油价为基点,以93#汽油为代表品。具体规定是:当93#汽油价格为7.11元/升至8.50元/升时,出租车按每趟1元向乘客加收燃油附加费;当93#汽油价格为8.51元/升至9.90元/升时,出租车按每趟2元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当93#汽油价格升到9.91元/升以上时,取消燃油附加费,调整出租车运价标准。当93#汽油价格降至7.10元/升以下时,将全面取消燃油附加费。燃油附加费将不直接计入表价,由乘客抵达目的地后除支付计价器所显示的费用外,另外支付1元燃油附加费,而出租车司机将向乘客出具1元定额手撕票据。今后,附加费如要变动由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下达,并在媒体公告。(黄振文 记者曾艳华)
●油价与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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