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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蒙古将深化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合作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7日

    新华网北京6月17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邀请,蒙古国总理苏赫巴特尔·巴特包勒德于2011年6月15日至17日对中国进行了正式访问。

  二、访问期间,温家宝总理同巴特包勒德总理举行了会谈,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分别会见。两国领导人在友好诚挚的气氛中就两国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认真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三、双方一致认为,中蒙是有着漫长共同边界的友好邻邦,不断巩固和深化中蒙友好关系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利益,也有利于促进本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双方满意地指出,2003年中蒙建立睦邻互信伙伴关系以来,两国各领域交流与合作不断加深,为两国发展和两国人民福祉做出了贡献,双方对此感到满意。

  为进一步加强中蒙睦邻友好与互利合作,双方决定将中蒙睦邻互信伙伴关系提升为中蒙战略伙伴关系,并加强在以下重点领域的合作。

  (一)加强政治沟通和相互信任,不断强化中蒙战略伙伴关系的政治基础。

  中方重申,发展与蒙古的友好关系是中国政府坚定不移的战略方针。蒙方重申,全面发展与中国的友好合作关系是蒙古对外政策的首要方针之一。

  双方重申,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尊重各自选择的发展道路。双方不参加任何针对对方的军事政治同盟,不同第三国缔结任何损害另一方国家主权和安全的条约,不允许第三国利用其领土损害另一方国家主权和安全。

  蒙方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蒙方坚定支持中方在台湾、涉藏、涉疆问题上的原则立场。中方重申,支持蒙古无核武器地位,支持蒙方通过政治和外交手段保障国家安全和根本利益的努力。

  双方认为,高层交往对双边关系发展有特殊重要意义。双方将保持高层交往势头,积极利用国际多边场合举行两国领导人会晤,加强战略沟通。双方将进一步加强两国议会、政府和政党间的交流与合作。

  双方商定,进一步加强防务安全领域交流与合作。共同打击恐怖主义、贩毒、贩卖人口等跨境犯罪,加强防灾、减灾、预防传染病等领域合作。

  (二)扩大和深化经贸合作,稳步开展互利共赢合作,促进共同发展,为中蒙战略伙伴关系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双方表示,将在本国经济发展战略基础上,完善双边贸易结构,支持相互投资,保持双边贸易与投资的稳步增长。双方将积极落实《中蒙经贸合作中期发展纲要》,利用好两国政府间经贸科技合作委员会、矿能合作委员会及其他合作机制,确保双边经贸合作有序发展。双方同意,从政策层面支持增加环保、高科技投资。

  双方重申把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经贸合作首要方向,并表示特别重视矿能资源、农牧业合作。

  双方认为应按照矿能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金融合作“三位一体、统筹推进”的原则深化合作。蒙方表示,支持中国企业参与蒙古煤炭、铜、铁、石油、铀矿等矿能项目以及住宅等基础设施建设合作。愿在建设连接两国的铁路、公路等方面同中方加强合作。

  中方表示,愿同蒙方在成品油供应、炼油厂建设、电力贸易、原材料深加工、过境运输、出海口等方面继续开展互利合作,并提供支持和便利。双方还就经蒙境内铺设天然气管道和高压电线路问题交换了意见。

  双方表示,将加强口岸合作,提高通关能力,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保障食品安全合作机制。

  蒙方表示,中国政府提供的优惠贷款和无偿援助是对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持,对此表示衷心感谢。中方表示,愿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继续向蒙方提供援助,相信这将对促进蒙古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中蒙友好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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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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