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金融报 作者:李茜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7日
贵金属、艺术品、原油、白银……这些都是今年上半年投资市场最炙手可热的产品,而连接它们与投资者的则是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市场上的各类地方交易所。目前,"商品交易所"或"电子交易市场"等等地方性交易市场全国已达200多家。由于缺乏必要监管,许多交易所在运营模式、会员单位、交易信息不对称等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问题。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向国资委、证监会、商务部等部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整顿产权交易所》的征求意见稿,拟对不符合规范的交易所进行全面治理。对此,有专家表示,交易所"乱象"既有监管的原因,也是市场需求的一种体现,要解决这个问题并不能靠简单的"一刀切",而应搭建一个完善的机制,使其发挥应有的功能,为市场经济服务
投机泡沫超过房地产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向国资委、证监会、商务部等部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整顿产权交易所》的征求意见稿,主要针对天津文交所、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渤海商品交易所等产权交易所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取消交易所内份额交易、交易所内股权交易、超两百名股东上线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石激起千层浪",国务院的发文将此前已引起各方激烈争议的地方交易所再次推上风口浪尖。这些交易所到底存在怎样的问题?它们又是如何触犯了"众怒"呢?
此次被点名的天津文交所、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在今年上半年一直是媒体关注的焦点,其原因是就交易所内部机制的种种"怪象"。今年年初,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开业后,旗下所有交易品种即表现出一种非理性甚至"狂热"的上涨势头。3月11日,包括"沧海浪"等7幅画作和1枚"天然粉钻"等8只艺术品交易品种正式在天津文交所上市。按照1元/份的价格进行发行的上述8只新品种开盘遭遇市场资金疯狂追捧,高出发行价20%、以1.2元/份的价格开盘后,瞬间全部拉升80%至2.16元/份,最终达到集体涨停。截至收盘,上述8只交易品种总成交金额仅为8.46万元,但全部涨停价的总封单高达4744590手,合计金额102483.14万元。
与此同时,首批上市的2只交易品种《黄河西来决昆仑咆啸万里触龙门》与《燕塞秋》,不仅没有被市场大幅扩容而出现炒作降温的迹象,甚至新品种在"一票难求"的情况下遭遇资金集体追捧,在短短26个交易日已暴涨近10倍的情况下双双涨停,27个交易日涨幅超过11倍。
面对令人惊心动魄的暴炒,天津文交所显然有些无所适从,在其随后的应急措施中,交易所内部机制上的种种漏洞逐渐显露出来。首先是交易规则的"朝令夕改"。3月7日,天津文交所曾发布公告说,将涨跌幅限制从15%调至10%。调整后的非上市首日艺术品日价格涨幅比例为10%,跌幅比例为10%。3月21日,天津文交所发布三则新公告,根据公告内容,天津文交所首先临时对在当月累计6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达到价格涨幅限制或价格跌幅限制的艺术品进行特殊处理。特殊处理的内容包括:艺术品该月每日涨跌幅比例调整为1%,若连续出现3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达到特殊处理后的价格涨幅限制或者价格跌幅限制,将于下一交易日停牌一天,该所对特别处理的艺术品可以实施特别停牌。此外,该所根据近期艺术品市场交易情况,当月临时设置上市艺术品月价格涨跌幅限制,以3月18日收盘价格为基数计算,月价格涨幅比例为20%,跌幅比例为20%。
天津文交所这种频频修改"游戏规则"的做法,让很多投资者困惑不解。不少文交所会员表示,自己现在每天要做的最重要的事就是关注文交所官网公告,"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出新公告了。"
另外,许多交易方式细节不清晰、不透明。比如,天津文交所同时推出6件和田玉和宝石艺术品,并称有意购买的单一投资者可以按文交所对某件艺术品的固定卖价完全拥有该件艺术品。对此,很多投资者认为,"单有艺术品交易"的交易细节并不透明,例如买家是否需要向文交所交付佣金或手续费,交易成功后能否获得交易的证书或发票,文交所以什么标准选择最终买家,如果艺术品在交易前出现损坏该如何处理,价格的评估方是什么人、评估标准是什么等,这些都不清楚,似乎文交所都在"暗箱操作",令人十分不满。
对此,知名财经评论人叶檀表示,天津文交所炒作的是实际永远无法兑现的权证。将文化艺术品切分成一定的份额进行交易,实际上是让交易者拥有实物的部分权益。与一般的权证不同,艺术品权属具有不可分割性,将艺术品份额化之后进行市场交易,实际上就是一场永远不可能获得实物的虚拟资金的击鼓传花游戏。与普通的上市公司证券也不同,艺术品的定价具有相当程度的主观色彩,没有基本面的约束,每一份额的价格可以脱离基本面炒到天上,泡沫空间比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要大得多。"天津文交所制定的规则有意制造远比房地产市场疯狂的资产泡沫。"为此,叶檀呼吁关闭天津文交所。
无独有偶,同样是在天津,另一个运营模式混乱、交易信息不透明、投机性过强的贵金属交易所也引起舆论的高度关注。
2008年12月30日,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经天津市政府同意、市金融办批准,在滨海新区空港经济区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在成立两年多后,其所谓的做市商、递延费、高杠杆等交易制度受到普遍质疑。天交所声称它是目前国家唯一批准的做市商模式(OTC)的黄金、白银等贵金属交易市场,但其做市商却不会自主报价,其报价系统主要是参照国际市场价格,交易所统一报出中间价。一般而言,做市商的实力是关键,通常经过多年交易实践得到市场公认后才能成为做市商。国际上通行的做市商制度要求做市商自主进行报价,而天交所的做市商们却必须在交易所报出价格后义务性地买卖。身为做市商却不能自主报价,天交所的实力令人怀疑。另外,天交所的客户如果想持仓过夜,必须缴纳其合约金额万分之二/每日的资金融通费用,即延期费。这种做法大大增加了投资者的成本。如果不想缴纳这笔费用,投资者智能频繁操作,而交易所通过这项规则就能收取更多的手续费。
这些不合理的制度设计,让当初信心满满的投资者大为不满,而天所成立的合法性和监管合理性也在这样的质疑声中被不断提出。
多为地方政府推动
今年上半年,类似天津文交所、天津贵金属交易所这样的商品交易市场突然在全国呈爆炸式增长。比如,全国第一家稀贵金属交易所,湖南南方稀贵金属交易所已落户永兴县,拟定于6月28日投入运营,预计年交易量超过2000亿元;重庆和江西赣州等地也提出要建立稀贵金属交易场所。其中重庆高调传出计划在今年推动设立"稀贵金属交易所"的消息,并试图借此成为全国稀有金属定价中心;在铟和白银两个品种交易火爆的大好形势下,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近日宣布,将在今年继续推出包括锗、钨、铍和硅在内的四个有色金属交易品种;北京市今年也将创建一批交易所等等。
在全国金融中心上海,这样类似的交易所也为数不少。例如在浦东金茂大厦办公的
CCBOT(上海大宗农产品市场),去年一度因为普洱茶合约的交割问题而闹得沸沸扬扬,如今它还在不断推出苹果、橄榄油、香菇、猕猴桃等品种。在上海的钢材市场领域,目前则形成了上海大宗钢铁电子交易中心、斯迪尔、钢之源的三足鼎立局面。
"大蒜国际交易所"、"红辣椒电子交易市场"、"鸡蛋交易市场",这些交易所设计的范围之广令人咋舌。有业内人士估计,目前,"商品交易所"或"电子交易市场"等等地方性交易市场全国已达200多家,其中几十家具有一定的市场规模和交易量,交易品种涵盖农副产品、大宗工业原材料、石化产品等100余种。参与交易的企业数量也在逐年增加,参与交易的企业已达数百万家。
为什么各地的交易所会出现"大跃进"的势头呢?对此,不少专家都表示,这与今年国内通货膨胀的形势紧密相关,另外,"三不管"的监管状态也推动了这些交易所的肆无忌惮。
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表示,流动性过剩和市场内在需求催生了交易所火爆。"归根到底是流动性过剩,做实业不容易赚钱的话,大家还是要找投资出路,所以很多就去做这个。"
华泰长城期货综合部总监刘奥南说,在防止通胀预期的大环境下,自去年以来,监管层要求正规的期货交易所限制投机,并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例如提高保证金、恢复征收双边手续费、加大合约单位等,大大降低了市场的投机氛围。"规范的市场门槛不断加高,让不规范的新市场有了泛滥的机会。"
与此同时,地方政府的大力推动也是今年上半年各地交易所纷纷上马的原因。比如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就是经天津市政府同意,市金融办批准发起设立;而云南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官网显示,该交易所由昆明市政府批准设立。
"这些交易所成立的背后自然有着地方政府强烈的利益诉求。"胡俞越说。"地方政府热衷于建设市场,因为交易所的设立可以形成聚集效应,不仅能吸引巨大的资金流,而且如果交易所做大,对相关的仓储、物流等行业都有益。"
监管盲点令人担忧
不过,尽管有着上述种种客观情况,但归根结底,是因为国内相关监管的缺失,导致各类"交易所"野蛮生长。作为一个新的金融创新项目,国内交易所的设立如今面临着法律监管的空白,可以说,这类市场既没有具体的监管部门,也缺乏相应法律法规。
"突出的问题是没人管没法管的'无法无天'。"胡俞越说,所谓"没人管"是没有明确的市场管理主体。这类市场既不属于有形现货批发市场,也不属期货市场,因此,有些地方是"三不管"地带,缺乏有针对性的监督和管理。所谓"没法管"是缺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对这类市场只有一个由国家标准委于2003年修订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的国家标准,仅从技术角度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进行规范,没有针对这类市场的特性,及时从市场监管角度制定规范管理的法律法规,市场处于自然发展状态,甚至是无法可依。
"国家针对期货和证券交易所的设立要求必须由证监会批准,但是并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地方政府成立现货或者中远期电子交易市场需要什么层级的监管部门审批,于是这些交易所自批自建也不能说是违法违规,并且事实上地方政府准予后,工商登记就可以完成了。"胡俞越表示,到目前为止,这类市场已经发展10年了,但还没有非常明确的主管部门,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
事实上,早在"交易所事件"之前,各路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已是监管缺位的第一批"受益者"。截至2010年12月,中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总数已超过200家。
据了解,这些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始于1997年,经当时国内贸易部(现商务部)批准,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进行联合论证成立的一种新型现货交易模式,即通过网络与电子商务搭建的平台,对相应物品进行即期现货或中远期订货交易的市场。目前,此类市场的管理规范和法律依据主要是2003年7月出台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和200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电子签名法》。2009年以来,在期货市场加快推出新品种步伐的同时,各地也都在纷纷建立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山东、山西、湖南、重庆等地先后挂牌设立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品种范围又有进一步拓展。目前,玉米、稻米、稀有金属、煤炭、橡胶、苹果、棉花、钢材、食用油、食糖等都被覆盖。
业内专家表示,当前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同样"乱象丛生",并伴随巨大风险:一是盲目复制和攀比发展。由于利益驱动,此类市场大有星火燎原之势。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发展本地交易市场,而忽视了市场建设本身的规律性和政府监管责任。二是违规炒作和过度投机。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以中远期交易为主,一些市场组织者往往不能严格管理,片面追求交易量,扩大市场规模,出现了违规炒作、价格偏离、逼仓等风险事件,给市场和合规交易者带来了严重损失。三是交易资金风险。客户资金的三方监管制度并不严格规范,极易出现被市场主办方侵占、挪用,甚至卷款潜逃的风险。
这些风险与目前各类不合规交易所几乎"如出一辙"。比如,天津文交所从开业之初的暴涨到此后的回落,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而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的黄金交易也让很多投资者赔得很惨。
"地方政府的问题在于他们有着迫切的愿望和积极性推动这类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但是他们对于市场的风险意识都很淡薄,缺乏足够的认识。"胡俞越说,"而受害者就是普通投资者。"
交易所应实行"准入制"
实际上,此前,政府多部委已多次出台整治意见,意图规范商品交易市场。比如,2009年12月初国家工商总局232号文要求"全国禁止新设立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该文要求对新设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及原有企业申请名称、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的,不得使用"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管理"、"仓单交易"等字样。这一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文件,整顿对象为56家大宗商品市场。
而进入2010年,商务部继国家工商总局之后,再度发力整顿大宗商品市场。据介绍,这一被大宗商品市场称之为"国六条"的商务部《中远期交易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总计六条,依次为:禁止设立新的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保障资金安全、禁止自然人和无行业背景的企业入市交易、禁止代理业务、规范保证金缴纳形式、限定每个交易品种和每个交易商的最大订货量。
然而,即便有了232号文的明确禁止,但在地方政府的"关照"下,在江苏、山东、北京等省市,仍有各类巧立名目且数目众多的新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盘接踵开市。可以说,由于各地执行政策力度不一,交易所泛滥生长的局面仍未得到遏制。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次的征集意见稿下发后,天津文交所的运营似乎并没有受到影响。5月31日,天津文交所发布了"风险提示公告"---关于交易规则修订和研究艺术品上市计划的公告。该公告称,"鉴于前阶段的交易情况,结合有关监管部门意见,经过各方专家的反复研究论证,本所即将公布修订后的交易规则和艺术品上市计划。"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中央政府应建立统一的战略规划和一系列配套政策的落实,将遍地开花的各地证券化交易所实施统一审批、统一监管,这才能引导市场要素向该去的地方汇聚。
上海财经大学朱国华教授认为,对于这些不合规的市场元素一味的"封杀"不是办法,应该要创造一个好的市场和法律环境,能让市场各个部分发挥更好职能。朱国华表示,从长远角度来说,应仿效金融危机之后美国采取的综合监管方式,将期货和商品电子交易、中远期交易等各类形式都结合起来监管,最好有一个统一的机构;同时,在近期设立一个专门的监管局,专门负责监管此类市场。
胡俞越建议,应当由商务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管理办法,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发布。等待时机成熟的时候,还应进一步起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管理条例,以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形式来颁布。
有期货业专家表示,政府应提高市场的准入门槛,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管理,对交易所的设立采用较为严格的核准制。并且规范市场交易制度与规则,在市场组织形式、股东构成、资本金、商品类别和品种、交易形式、交易规则、风险管理制度等方面都应纳入《管理办法》和市场准入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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