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5日
6月13日,本以为通过劳动保障部门可以成功维权的温女士向记者反映,日前她在递交辞职申请时被百大超市主管言辞侮辱,而章贡区劳动监察大队仅就该超市违法收取押金一事做出处理,却并未因超市不按劳动合同法用工而对其进行处罚。
温女士说,6月10日,她向超市递交了辞职申请,可当她从主管超市的付经理手中接过申请书时发现,对方竟然在申请书上写下了“你放屁同意你滚蛋”的字句后才签字。温女士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因为此前她在超市认真工作了近十年,从未因待遇过低、没有劳动保障而有怨言,也从未违反规章制度,没想到这次离职会遭到超市主管低俗的言语攻击。
为此,6月12日温女士来到章贡区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局反映,但被告之该事件不属于其管理的范围,建议其付诸法律途径。6月13日,该局劳动监察大队夏科长告诉记者,他们将就温女士与付经理之间的纠纷进行当面调解,并督促超市尽快退还温女士的押金。同时他表示,温女士虽然是超市招聘的,但后来是与鞋品专柜老板发生了事实劳动关系,应是鞋柜老板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对此,温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她表示,她将就遭遇超市主管书面言辞侮辱一事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精神赔偿,同时,她将就此次劳动关系争议问题向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反映,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喻晓佩 实习生李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