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财经要闻 >> 正文内容

广州生活质量全国在各大城市中居首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吕天玲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3日

 

 

 

广州生活质量全国在各大城市中居首
 

 

  广州生活质量全国在各大城市中居首

    第五届中国经济增长与周期国际高峰论坛11日在北京开幕,会上首次发布了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指数。考量包括生活成本、医疗保障、生活环境、生活节奏、人均财富等。论坛首次公布了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排名,广州因其生活便利不输京沪等绝对一线都市,包括楼价在内的生活成本不高于南京银川等二线省会城市,夺得全国城市生活质量最高的荣誉。上海、南京、银川、呼和浩特和合肥分获2到5名,北京排名第8。

  广州各项分指数表现不俗

  据报告调查的课题组有关负责人介绍,“生活质量指数”由一系列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加权得出。主观指数包括收入、生活成本、医疗保障、生活环境、生活节奏及生活便利程度等满意度,客观指数包括人均财富、通货膨胀率、绿地面积、恩格尔系数等。

  从调查结果看,在30个省会城市中,生活质量指数得分55分以上的城市有15个,超过平均分54.49,排名前三位的城市是广州、上海、南京,北京名列第八。

  首都经贸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张连城教授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州之所以在城市生活质量指数上得到第一,是因为其在各项分指数上都表现不俗。

  城市生活质量的总指数体系包括五个分指数,这五个分指数分别是居民生活水平分指数、居民生活改善分指数、居民生活成本分指数、居民生活便利分指数、居民生活环境分指数。质量指标体系包括主观指标和客观指标两大体系,还包括由主观指标体系和客观指标体系加权形成的总指数。

  张连城表示,广州房价不如北京、上海,这可能是生活成本指数比较低的一个重要因素,与此相应的广州的生活便利等水平又是和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看齐,这就使得广州在体系评分中获得了优势,成为生活质量最高的城市。

  张连城告诉记者,各项分指数也分为主观指数和客观指数,客观指数通过各项经济数据评选,主观指数通过电话采访得到。他告诉记者,城市生活质量指数今后将每年都出一次,这样每个城市都有了可供比较的数据,能更好的观察到生活质量的改变。

  增长30年“满意度”不见提升

  数据显示,近30年来我国经济虽然保持高速增长,但并没有出现与之相对应的“生活质量满意度提高”。

  张连城认为,经济增长背后存在“两大反差”:一是高速的经济增长与居民生活质量水平存在反差;二是居民实际生活质量与居民主观感受存在反差。

  张连城表示,通胀率高、高房价、社保水平低,生活节奏快,是致使主观满意度偏低的关键因素。

  为此,在继续保持经济稳定快速增长的同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包括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收入分配方式的转变,包括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等,是今后最重要的任务。

  他认为,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客观质量与希望值存在差距,水平节奏快是主观满意度偏低的关键因素,东部城市生活质量客观指数总体高于西部城市,但是生活质量主观指数略低于西部城市,快速经济增长并没有必然带来人们生活质量主观满意度的提高。

  ■链接 五个分指数排名情况

  生活水平分指数

  广州排名第一,上海其次,然后是福州、北京、杭州,这是生活水平最高的五个城市。生活水平最低的是兰州、西安、重庆、乌鲁木齐、西宁。这是主观、客观加权后的总指数。最高是广州69.06,最低西宁45.31,平均值52.08。

  生活改善分指数

  排在前五名的是呼和浩特69.81,然后是银川、长春、沈阳、南京。排在后五位的是南宁、武汉、长沙、乌鲁木齐、昆明。北京在第八名。平均值是57.95,最高是69.81,最低昆明是43.19。广州排名第6位。

  生活成本分指数

  生活成本指数主要是房价和通胀率。指数值越高,说明生活成本越低。指数越低,说明生产成本越高。广州的生活成本最低,乌鲁木齐的生活成本最高。北京的生活成本在第22位。北京的生活成本相当高。平均值是50.05。

  生活便利分指数

  排在前五名的是银川、石家庄、济南、合肥、呼和浩特。排在第一的是银川,海口是生活最不便利的城市,北京的生活便利程度是第6位,上海在第22位,平均值是59.15,低于50分的有南宁、重庆、海口。广州排在第13位。

  生活环境分指数

  生活环境分指数排在前五名的是南宁、广州、上海、海口、南京,生活环境改善程度比较高。排在后五名的是天津、哈尔滨、太原、呼和浩特、武汉。平均值53.16。北京排在第19位。

  南方日报驻京记者 吕天玲

分享: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