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一财经网站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0日
酝酿长达五年之久的深圳存量房评估征税政策终于开始走向前台。
但这个旨在通过抑制“阴阳合同”来堵塞税收漏洞的税收政策,时逢房地产调控政策不断加压时推出,被认为将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重大冲击。
最大的担忧是,存量房按照评估价格征税将进一步增加房地产交易的赋税成本,并最终转嫁到房价之中,从而引发新一轮房价上涨。
而杭州、上海、北京以及深圳龙岗区的先期实验表明,存量房按照评估价格征税在实践中一直阻力重重,复杂的税收征收体系以及诸多利益博弈相互交织,政策效果被大打折扣,部分城市被迫中途取消。
以核定计税为主
6月9日,由深圳市地税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共同举办的“深圳存量房评估征税政策新闻发布会”在深圳市地税局办公大楼举行,但主角之一的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并无领导出席。
根据新闻发布会公布的信息,从今年7月11日起,深圳将对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存量房即二手房,实行按计税参考价格核定计征各项税款。此前,深圳早在2007年开始准备相关工作,其间曾多次传言将推出该政策。
与此前业内猜测的方案有所不同的是,此次公布的评估价核定征税方案将与原来的征收方案双轨运行,只有交易价格明显偏低的时候才会采用核定价征税方案。
也就是说,深圳存量房交易核定征税实施后,二手房交易将有两种征税方式:一是按购房合同价格计征,要求证明房价属实的资料齐全、理由充足;二是对房产转让合同中的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由税务机关进行核定征收。
目前,深圳二手房交易普遍按照过户价收税。但为规避相关税收,深圳二手房交易市场上普遍存在一些“阴阳合同”现象,交易双方在合同中以极低价格进行交易,和实际成交价格相差甚远。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新闻发言人杨龙在会上表示,这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也影响了房地产主管部门对市场交易情况真实性的了解和判断,还造成较大的税收漏洞,削弱了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效果。
目前,深圳市地税局已经在全市400多个片区、超过17万栋房屋、共计约154万套房屋形成了“一房一价”的计税参考价格,当二手房交易提交产权过户系统时,如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于计税参考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深圳市地税部门将按照计税参考价格核定计征存量房交易环节各项税费。
虽然两种征收方式并行,但深圳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向本报表示,在最重要的住宅交易个人所得税方面,按购房合同价格核实征收方式在操作中面临诸多不可控因素,因此新政策实施后,深圳将以核定征收方式为主,毕竟这种方式更加简单易行。
在具体征收标准上,核定征收政策规定,个人所得税将按照计税价格乘以核定征收率,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1.5%,拍卖房3%。而核实征收为(计税价格-房产原值-转让过程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