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耿雁冰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8日
6月2日,全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座谈会在北京召开,来自上海、重庆、浙江、山西等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地区的负责人,就当地试点情况做了汇报。
在当日的会议上,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院长马凯强调:“各地要在中央总体部署下,结合当地实际对事业单位改革做出具体安排。”
台下,坐着来自各省(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这意味着事业单位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据新华网报道,目前,全国共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其中,有3000多万名正式职工,900万名离退休人员,而这次改革几乎涉及到所有的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
同时,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在中央所属的事业单位中,仅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央编译局等少数几家划入政府序列;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则实行区别管理岗和技术岗,分开管理的办法。而类似中国社会科学院等这类学术单位划入公益性事业单位。
另据本报了解,改革主导部门的思路是,对于完全或基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比如金融监管机构(如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执法监督机构等,将根据各地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时机,逐步将转为行政机构。
有审批权的回归政府
有审批权事业单位调整为行政机构,没有审批权的就保留为事业单位
今年3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指导意见》正式下发,以此为基础,事业单位改革正式推进。
“事业单位不像政府有权利,要靠主管部门进行改革推动与操作,这么多年事业单位改革进展不大,跟缺乏改革的动力是有关系的,现在终于有了明确的思路。”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告诉记者。
当日的座谈会上,马凯明确提出,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不同事业单位的特点分别实施不同的改革和管理措施。
根据分类指导意见,中央明确了事业单位改革分类的时间表:2011-2015年,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革基本完成;到2020年,建立起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据本报了解,改革主导部门的思路是,对于完全或基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比如金融监管机构、执法监督机构等,将根据各地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时机,逐步将之转为行政机构。
“简单来说就是看你的职能,有审批权的事业单位调整为行政机构,没有审批权的就保留为事业单位。”胡仙芝解释说。
原本围绕公共利益设立的事业单位,有些却是上一轮机构改革为政府财政减负、卸包袱而设立,此次改革中有部分事业单位将重新回到行政编制,比如一些“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中一部分具有行政执法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将回到政府体系,人事制度回归公务员序列。
不过胡仙芝认为:“虽然有部委下放给事业单位执行审批权,但有这种权利的不多,包括专业性较强的部门机构,按照分类将回归行政序列,但这部分机构和人数很少。”
“这次改革,从中央到地方,对行政编制卡得很严,想通过这次改革寻找机会从操作上比较难。”胡仙芝表示。
目前国务院直属的有14个正部级或副部级事业单位,包括银监会、保监会、新华社等机构的分类改革倍受关注。
有消息称,目前中央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绝大部分已经进行完毕。
胡仙芝认为,在这个过程中还涉及到政府换届,又会涉及到新一轮的政府改革,事业单位改革肯定会与政府改革密切相关,这个时候会出现什么变数都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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