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市发改委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2日
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努力加快发展生态化进程,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转型发展,实现生态赣州建设目标,我市编制了《赣州市低碳发展规划和工作实施方案》,并于近日获省发改委批复实施。
本次规划时期为2011年—2015年,将通过培育低碳工业、发展生态农业和林业碳汇、倡导绿色出行和绿色消费、实施建筑节能和环境保护等手段,建设十个低碳示范园区、十个低碳示范基地、十个低碳示范社区、十大低碳试点工程。规划到2015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32%、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6%以上,经济发展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低碳发展法规保障体系、政策支撑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最终形成具有赣州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创建全省乃至全国低碳发展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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