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1日
近日,记者从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上获悉,2011年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扩大到全省98个县(市、区)和风景名胜区(南昌市东湖、西湖区除外),共安排8万户改造任务,中央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将超过8亿元。
据了解,江西今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重点向偏远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各地中心城区,包括城市、县城及其“城中村”、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的规划建成区,一律不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建制镇和集镇规划区范围的农村,原则上不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确实需要安排的,必须经县级政府批准,并符合城镇建设规划要求。风景名胜区的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江西省所有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要在今年7月底以前开工,12月底以前完工,确保困难群众2012年春节前搬进新居。
据悉,到2010年底,江西省农村住宅建筑面积达10.9亿平方米,较2005年增加了2.6亿平方米。农村群众人均住宅面积36.7平方米,较2005年提高了8.4平方米。(王纪洪、记者秦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