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江西经济新闻 >> 正文内容

江西:6月1日起非居民用电销售电价每度涨2分钱

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1日

    新华网江西频道6月1日电(记者余刚)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了解到,从6月1日起,江西省将提高电网统调火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2.62分,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分钱,其中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调整。

    据介绍,近期煤炭价格上涨,火电厂出厂电价未随煤价变动,影响部分火电厂生产积极性。综合考虑煤炭价格上涨对火电成本的影响及发电设备利用情况等因素,江西提高电网统调火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2.62分。江西电网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即含脱硫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由现行0.422元调整为0.4482元。

    江西电网统调火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后,销售电价相应调整。具体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分钱,其中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调整,调价金额由其他用户承担,即其它各类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

    同时为有利于控制高耗能用电增长,对大工业用电中电炉铁合金等、电石生产用电每千瓦时多提高0.5分。

    为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对乡、镇及以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完).

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责任编辑:余刚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