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保险 >> 正文内容

人保财险次级债依赖症隐现 四度发债或触红线

来源:中国金融网综合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31日

  来自保监会的信息显示,5月20日,中国人保财险申请发行10年期50亿元次级债获批。这将是人保财险第四次发债,其次级债规模将达到创纪录的190亿元。

  保监会即将出台的次级债新规要求,保险公司未偿付的次级债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而人保财险截至去年底,净资产为248亿元,很可能因此陷入尴尬境地。

  人保财险本期次级债是保监会再次修改次级债相关规定征求意见稿之后的首单。经过两次修改,保险公司次级债发行条件明显放宽,但征求意见稿对次级债发行上限的要求,一直限定为净资产的50%。

  去年12月,在旧版暂行办法实施6年后,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从盈利和净资产等方面入手,抬高了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的门槛,被外界解读为意在根治保险业普遍存在的“次级债依赖症”。

  这份文件首次规定,保险公司申请募集次级债应当符合“募集后,累计未偿付的次级债本息额不超过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同时还要求,“上一年度末动态偿付能力预测(基本情景下)未来1年内偿付能力充足率可能低于100%”。

  就在5月18日,保监会公布了新版的《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放宽了保险公司次级债发行条件,主要体现在对偿付能力、盈利以及净资产的要求明显降低,但仍延续了关于未偿付次级债本息额不超过净资产50%的规定。

  保监会将“上一年度末动态偿付能力预测(基本情景下)未来1年内偿付能力充足率可能低于100%”,修改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或者预计未来两年内偿付能力充足率将低于150%的,可以申请募集次级债”;取消了“上一年度实现盈利”的要求;并将净资产门槛由10亿元降至5亿元。

  偿付能力充足率要求的放宽,进一步打开了保险公司次级债发行空间。英大证券近日发布的研究报告指出,如新版征求意见稿通过,次级债发行门槛降低,将大大缓解保险公司融资压力。

  截至去年底,人保财险净资产为248亿元,待本次发债完成后,其次级债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将达到77%以上。

  若参照新版征求意见稿“累计未偿付的次级债本息额不超过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仅考虑原有140亿元的存量,人保财险早已超标。

  为了应对次级债新规,人保财险的规划是,一方面赎回部分存量债券,一方面努力做大净资产,使公司次级债规模维持在监管红线以内。

分享:

来源:中国金融网综合

责任编辑:谢欢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金共赢(赣州)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金资讯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