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赣州政经 >> 正文内容

中心城区单位庭院上月卫生考核评比结果公布

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曹建明 特约记者许建平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9日

    日前,记者从章贡区有关部门获悉,中心城区(章贡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庭院市容环境4月份卫生考核评比结果已经出炉,位于章江北大道42号的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15个单位庭院被评为当月达标庭院,位于东阳山路52号的江西气体压缩机厂2区宿舍等10个单位庭院卫生当月不达标,其余单位庭院被评为当月基本达标庭院。

  据悉,为扎实有效推进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市容市貌整治工作,促进城市单位庭院建设,加大庭院环境卫生管理力度,自4月15日起,我市开展中心城区(章贡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庭院市容环境卫生考核评比工作,对象为中心城区(章贡区)所有庭院(含单位职工宿舍区)的建设或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

  此次考核评比实行百分制,具体按照《中心城区(章贡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庭院市容环境卫生考核评比标准(试行)》执行,主要内容为: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管理,保安、消防、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和其它等工作。考核评比工作在各街道(镇)的指导下,由各社区(村)组建的单位庭院市容环境卫生考核评比小组负责具体落实,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小组由居民代表、社区(村)干部、街道(镇)干部、辖区人大代表等成员组成,人数一般控制在7人以内单数。

  考评结果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达标庭院,基本达标庭院,不达标庭院。年底,依据全年考核情况,评定若干个“年度示范庭院”,予以表彰。

  10个不达标庭院为:

  东胜山路4号市福利工厂;青年路7号市农资公司及其宿舍;花生坪21号区粮油公司宿舍;新赣南路56号市民营企业管理局宿舍;大公路112号区饮食服务公司小区;营角上路6号区饮食服务公司宿舍;张家围路15号群星物业住宅小区;黄屋坪路25号原市中小企业局宿舍;红旗大道63号原赣南纺织厂宿舍;东阳山路52号江西气体压缩机厂2区宿舍。(曹建明 特约记者许建平)

分享:

来源: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