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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30日
为了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赣县出台规定,贫困计生户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该县规定,对计生户家庭在申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时,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申报,优先配租(售);计生户家庭在申请农村危房改造和建设农民新村时,予以优先申报审批,农村危房改造除按1.5万元补助外,计生部门额外补助6000元。
2010年以来,该县建设的各类保障性住房中,已有418户计划生育家庭在县城圆了住房梦。(刘晓红 刘海涛 王青英)
责任编辑:刘晓红 刘海涛 王青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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