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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财务营销违规被严厉处罚

来源:新华网    作者:任会斌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30日

    记者从中国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了解到,由于存在财务和营销违规等行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日前受到了严厉处罚。

  据介绍,中国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进行专项现场检查时,发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存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以及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和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等违法违规问题。

  调查显示,2010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编制虚拟银保专管员名单,共领用工资1649人次,列支佣金合计173.65万元。

  同时,该公司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和个人销售保险产品,共实现保费收入1821.82万元,支付手续费及佣金64.88万元。其中,2010年1月至5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委托23家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保险产品376笔,实现保费收入732.5万元,并支付手续费18.19万元。2010年1月至7月,该公司委托7名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个人销售保险产品,实现保费收入1089.32万元,并支付佣金46.69万元。

  为了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者权益,中国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针对调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处以2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警告处罚。

  记者了解到,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带动下,近年来内蒙古保险行业发展势头迅猛。针对部分保险市场机构的违规行为,中国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加大了对保险市场的监管力度。仅2010年,中国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就先后实施行政处罚32次,罚款金额高达307.2万元,此外还责令保险市场机构撤换高层管理人员2名,并依法吊销了保险专业代理公司1家,清理保险机构出单点59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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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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